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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
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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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2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3 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2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78,128,84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9.89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共
代表股东 4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77,976,84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9.778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
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为 15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5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名,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共 4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52,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
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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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张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09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842%。

     张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兰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09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842%。

     兰海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部分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21,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89%;反对 7,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唐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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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121,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89%;反对 7,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欧阳骏、王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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