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本次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董事会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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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
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 公 司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
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
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3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2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 2019 年 6 月 19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上市。
6.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7.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
期权的价格由每股 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8.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
解除限售数量为 41.8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
3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
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
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为第二个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 30%。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完成
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
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条件。
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2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拓斯达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
3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
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218 号),2020
增长率不低于 44%,净利润增长数值以经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
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
净利润为 496,842,535.67 元,剔除公司本
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
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股份支付费用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0,143,600.00 元),比 2018 年扣非后净
利润 155,820,537.95 元增长 225.37%,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4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绩效评 1、6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价结果划分为 S、A、B、C 和 D 五个档 S,8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次,对应的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A,17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100%、100%、100%、0%、0%;当期全部 B,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或部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
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24%;
2.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3.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31 人;
5.本次解除限售股权激励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待回购限制性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 名 职 位 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限制 股票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量的 股) (万股)
百分比(%)
张朋 董事 28.8 8.64 30 0 14.4
周永冲 财务总监 28.8 8.64 30 0 14.4
尹建桥 董事 54.72 16.416 30 0 27.36
徐必业 副总裁 23.04 6.912 30 0 11.52
兰海涛 董事 17.28 5.184 30 0 8.6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90.656 57.1968 30 0 95.328
(业务)骨干(共 26 人)
合计(共 31 人) 343.296 102.9888 30 0 171.648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限制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性股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148,973,839.00 34.98 -1,029,888.00 147,943,951.00 34.74
通股
6
高管锁定股 146,227,471.00 34.34 0 146,227,471.00 34.34
股权激励限售
2,746,368.00 0.64 -1,029,888.00 1,716,480.00 0.40
股
二、无限售条
276,895,610.00 65.02 1,029,888.00 277,925,498.00 65.26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25,869,449.00 100 0 425,869,449.00 1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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