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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
情况下,同意公司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拓斯达技术”、“子公司”)与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拓斯
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将最高额
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
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不超
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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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2,000 万元额度,可转债项目实施
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3,000 万元额度, 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可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其
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
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
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有效,在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0.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829,327.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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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4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4,836,792.4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55,163,207.5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累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计投入金额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
                               60,917.06                18,871.98
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累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计投入金额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
                               47,000.00                2,754.97
      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516.32               18,510.00




                                    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仍将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

    三、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与公开增发项目实施
主体江苏拓斯达将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
月)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
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和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追加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性的理财产品,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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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额度追加情况
    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2,000 万元额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
体拓斯达技术拟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3,000 万元额度, 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可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其
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公司
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
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
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
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
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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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投项目和日常
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
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投
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
律责任等。




                                    6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
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
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2,000 万元额
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3,000 万元额度, 本次追
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
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022 年 3 月 30 日有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



                                7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2,000 万元额
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人民币 13,000 万元额度, 本次追
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
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022 年 3 月 30 日有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子公司追加使用的
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
措施较为完善,购买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因此,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追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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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拓斯达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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