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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子公司”)与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江
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1,000 万元、2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000 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
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
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
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
理财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




                               1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并使用募集资金缴纳前次增资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使用募
集资金将其注册资本由 3 亿元增至 5 亿元,以便该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
展。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再向江苏拓斯达缴纳前次增资未缴足注册资本 2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增资款(募集资金)4 亿
元实缴完成,并汇入江苏拓斯达募集专户,公开增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在公司专户中。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在原有 公开增 发项目闲 置 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 额度不 超过
2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20,000 万元额度,本次拟追加现金管理 20,000
万元额度由公司进行实施,本次拟追加完成后公开增发项目可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公
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
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有效,在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2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0.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829,327.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已累计投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入金额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
                                        60,917.06               28,528.47
          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仍将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

          三、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
     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
     达技术与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拓斯达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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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00 万元、2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追加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追加情况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拟在原有公开增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20,000 万元额度,本次拟追加现金管理 20,000
万元额度由公司进行实施,本次拟追加完成后公开增发项目可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公
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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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
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
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
等)。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
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投项目和日常
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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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
诺、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投资产品,明确
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
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
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公开增发项目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20,000 万元额度,本
次拟追加现金管理 20,000 万元额度由公司进行实施,本次拟追加完成



                               6
后公开增发项目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 万元,其中,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2023 年 2 月 17 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公开增发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20,000 万元额度,本次
拟追加现金管理 20,000 万元额度由公司进行实施,本次拟追加完成后
公开增发项目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2023 年 2 月 17 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7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追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
益,公司追加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
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购买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
因此,同意公司追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拓斯达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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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
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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