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4,4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34%,回购注销价格为 7.405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6,632 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办理完成。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26,469,824 股(2022 年 5 月 9 日)减少为 426,455,424 股;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该激励对 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 7.405 元/股的价格,对该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 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二)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通 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3 月 9 日,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上市。 (六)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 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七)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 价格由每股 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八)2020 年 8 月 11 日,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 (九)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 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41.8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 3 (十)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 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 条 件 的 激 励 对 象 共 计 31 人 , 可 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十一)2021 年 7 月 19 日,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十二)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 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 7.405 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 106,632 元,占激励计划中未回 购注销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含已解除限售部分)的 0.43%,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34%。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4 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名原激励对象(以下简 称“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 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1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定价及数量依据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实施完毕,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1,869,0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96753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132,626.59 元(含税)(因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金额仅可保留 6 位 小数,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比原预案的 39,132,626.4 元多 0.19 元), 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实施完毕,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47,719,337 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激励对象所 持股份相应增加。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266,168,40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激励对象所 持股份相应增加。 5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相关条款规定: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 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本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首次调整计算过程: Q=Q0×(1+n) =5,000×(1+0.8) =9,000 股 激励对象本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调整计算过程: Q=Q0×(1+n) =9,000×(1+0.6) =14,400 股 6 2.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 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 大于 1。 限制性股票首次回购价格调整计算过程: P=P0-V =22.61 -0.297 =22.313 元 限制性股票第二次回购价格调整计算过程: P=P0-V =22.313 -0.35 =21.963 元 7 P=P0÷(1+n) =21.963÷(1+0.8) =12.20 元 限制性股票第三次(本次)回购价格调整计算过程: P=P0-V =12.20 -0.352 =11.848 元 P=P0÷(1+n) =11.848÷(1+0.6) =7.405 元 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405 元/股。 因此,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 106,632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 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 算公式”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 8 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 下: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 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 (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为 1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 小,本着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 9 123101,债券简称: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不作调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第 177 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广东拓斯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暨通知债权 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2022 年 4 月 1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137 号),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6,464,474 股变更为 426,450,074 股 (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时,使用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总股本数 据;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后已 经行权、2021 年 9 月 16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故公司总股本 处于实时变动中。),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经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四、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41,099,705 33.09 14,400 141,085,305 33.08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9,440,825 32.7 139,440,825 32.7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58,880 0.39 14,400 1,644,480 0.39 1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5,370,119 66.91 285,370,119 66.92 三、总股本 426,469,824 100.00 14,400 426,455,424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的股本数,实际股本结构变化 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数为准; 2.表中数据尾差系因四舍五入产生; 3.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后已经行权、 2021 年 9 月 16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故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数与公司章程 中载明的总股本数存在一定差异。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