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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2018-11-14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作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
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
可,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
资本市场形象,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本
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并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回购公司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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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王永平                芮萌                洪亮




                                                     2018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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