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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7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韬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以及进一
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
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
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决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6,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
上限则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拟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即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股进行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总额为 1,5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00,982,000 股的 1.49%。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
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间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2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终止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的,则本
次回购股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满 6 个月自动终止。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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