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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纳科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19-01-2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证券代码:300609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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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一)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7
   (二)本次授予情况 ................................................................................................ 7
   (三)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8
   (四)结论性意见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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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汇纳科技:指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独立财务顾问:指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3.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4.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指《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5. 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公司获得一定
  数量的汇纳科技股票。
6.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7.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9. 有效期: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
10. 等待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11. 行权: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
  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设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12. 可行权日: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13. 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14. 行权条件: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5.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6.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7.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8.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0. 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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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汇纳科技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汇纳科技股东是否公平、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汇纳科技的任何
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
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
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
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
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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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
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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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1、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8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6、2018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19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6 / 11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汇纳科技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汇纳科技及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


(二)本次预留授予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计划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7 / 11
 划(草案)》相符。
        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9 年 1 月 28 日
        3、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7.52 元/股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
        (1)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27.52 元/股;
        (2)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26.81 元/股。
        4、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8.85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公司总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级管理人员 10 人              68.85            20%               0.68%

               合计 10 人                 68.85            20%               0.6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与行权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
 留部分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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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9-2020 年的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第二个行权期
    注:净利润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增长数值均以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本激励计划实施影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全部由公司注销。
      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
 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S)       100≥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           1.0            0.9             0.7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
 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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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
建议汇纳科技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按照有
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
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汇纳科技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所必须满足的
条件,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
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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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
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王茜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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