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平)2019-04-02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
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本人依照《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
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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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
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
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17 年度利润分配,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计划,会计
政策变更,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3、2018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
人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
章程》,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办公楼事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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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8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本人对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本人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本人对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本人对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
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
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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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
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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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
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述职人:王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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