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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纳科技: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9-02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5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277,166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5.99%1)的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祥禾”)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3 月 6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277,1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9%2)。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上海祥禾共持有公司股份 7,277,1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9%,股份来
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3、自本告知函发出之日起过去 12 个月内,上海祥禾已实施过减持公司股份
的行为。




1
  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 2020 年 8 月 31 日收盘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反馈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公司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股本总数为 121,935,640 股。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94,003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1,541,637 股,下文中关于公司股份总数的计算均为 121,541,637 股。
2
  根据 2020 年 3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上海祥禾已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
  上海祥禾于 2012 年 9 月 7 日完成对公司的首次投资,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2017 年 2 月 15 日),上海祥禾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四十
八个月不满六十个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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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上海祥禾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3 月 6 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上海祥禾本次预计减持不超过 7,277,166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99%(按公司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计算),减持数量及
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
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海祥禾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并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上海祥禾不会违反任何此前已经披
露的承诺。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上海祥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上海祥禾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股份股东的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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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备查文件


    1、上海祥禾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
持计划告知函》
    2、《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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