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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纳科技:2020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5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394,003 股后的 121,541,6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385,409.25 元(含税),占总股
本比例为 24.92%。
    2、按照上述分红总额,以公司总股本 121,935,640 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91922 元,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
公式如下: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9192 元。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已经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208,194,862.14 元 ,2020 年 半 年 度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96,614,166.73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可供分
配利润为 196,614,166.73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
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0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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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1,935,640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394,003 股后的 121,541,6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385,409.25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度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394,003.00 股后的 121,541,63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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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9
月 23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44                       薛宏伟

      2                     02*****020                        刘宁

      3                     01*****538                       杨进参

      4                     01*****017                       郭宏伟

      5                     01*****930                       张宏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9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9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根 据公司 总市 值不变 的原 则,本 次权 益分派 实施 后,以 公司 总股本
121,935,640 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91922 元,相关参数
和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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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股份)×10 股=30,385,409.25 元÷121,935,640 股×10 股=2.491922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491922 元÷10
股)÷(1+0)=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9192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17 年、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018 年、2019 年、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
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七、 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7 号
    3、咨询电话:021-31759693,传真:021-50893730
    4、联系人:刘尧通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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