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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2020-12-24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
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回购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因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市场表现、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
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并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方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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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向   屹                王建新                   曹志龙




                                                     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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