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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屹)2021-04-28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向屹)

    本人作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2020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并列席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0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聘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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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注销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受让控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注销激
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调整 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回
购股份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调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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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
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
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
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
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
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因本人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但尚未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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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二)》)。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完成相关承诺。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
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综上所述,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
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述职人:向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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