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1-04-28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列示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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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 (十四)审议公司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
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 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六条 公司下述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 第六条 公司下述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30%; 计总资产的 30%;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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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九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第九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或者董事会决定的其它地点。 或者董事会决定的其它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
3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各 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通知发
种方式和途径,包括视频、电话、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出后,无正当理由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于现场会议召开日期的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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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还提供网络
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 会议召集人;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三)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通讯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 (六)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中明确载明网络或通讯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通讯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中明确载明网络或通讯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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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
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 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
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股东大会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载明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载明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二十一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 第二十一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
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 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
5 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 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
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 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公司应
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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