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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畅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2-07-01  

                         股票简称:百川畅银                          股票代码:30061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关于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二〇二二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下发的《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2〕0201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河南百川畅银环保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百川畅银”)会同保荐机构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
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调查、核查及讨论,并完成了《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申
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募集说明书内容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1-1
                                                             目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27
其他问题 ..................................................................................................................... 29




                                                                1-2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 1.1 亿元投入购置移
动储能车项目,项目主要为储能罐体、载车架等部件购置,移动储能车属于挂
车类设备,由牵引车装卸运输,是公司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的核心设备。公司移
动储能供热业务中,分别与热源方、用热方签署合作协议,约定蒸汽、热水的
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并在合同期限内约定蒸汽采购价格。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中电环保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岷山环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供热企业,以及郑州景禧医纺科
技有限公司、中铁物资平顶山热枕有限公司、河南平棉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 5 家用热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计年保底供应量 4.46 万吨。本次购置移动储
能车项目的效益测算过程中,按照每辆车每年运行 285 天,平均每天运送 5 次
的经营模式,平均每次运输蒸汽量为 4 吨。项目第一年购置 72 辆移动储能车,
第二年购置 90 辆移动储能车,第三年购置 108 辆移动储能车。即项目首年形成
41.04 万吨/年的运力,次年运力 92.34 万吨/年,第三年 153.90 万吨/年的运力。
本项目核心技术方案为发行人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建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建成)合作确定,广东建成于 2021 年初生产首台实验样箱,经过试
验、改进后,发行人于 2021 年三季度实现首批储能车交付,并于平顶山项目试
运行。回复称公司已形成三项储能技术相关专利,并有两项发明专利尚在审批
中。本次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合作制造厂商为广东建成,经查询,广东建成社
保人数仅为 1 人。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目前合作协议签订的合计年保底供应量
与未来项目形成运力之间的差距,未来热源及用户拓展的情况,说明本次募投
项目产能能否有效消化及应对措施;(2)移动储能车项目核心技术的研发主体,
研发成果、技术专利等的权属,涉及相关项目生产和使用的技术合作协议的具
体安排,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形成实质性障碍;(3)移动储能车项目的生产、
运营所必须取得的业务资质,相关主体是否已经取得相应资质;(4)本项目主
要运输高温高压蒸汽、热水,在现有生产、运营模式下,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相关各方的责任归属、责任分担情况;(5)广东建成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


                                   1-3
于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营业务等,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与广东建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6)发行人确定合作制造厂商广东建
成履行的相应审议程序;(7)广东建成的生产研发人员人数、厂房面积、主要
客户、产销能力等情况,是否存在延期供货的情况,是否能够按时保质保量为
发行人供货;募投项目是否对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合作制造厂商是否存在替代方案及相关厂商的具体情况。

    请发行补充披露以上事项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2)(3)(4)(5)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目前合作协议签订的合计年保底供应量与未来项目形成运力
之间的差距,未来热源及用户拓展的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能否有效消
化及应对措施

    (一)结合公司目前合作协议签订的合计年保底供应量与未来项目形成运
力之间的差距,未来热源及用户拓展的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能否有效
消化

   在业务实践中,公司根据不同的热源、客户需求情况,出具定制化服务方案,
并与合作方就保底供应量进行协商约定。保底供应量条款为公司新业务开展的基
础保障,体现了用热客户对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的合作愿景。

   在相关保底供应量协商过程中,用热客户根据自身热能使用的基础需求,审
慎做出保底约定,公司业务的整体规模,不受保底供应量限制,并将随着业务合
作的深入不断加强客户粘性,提升供热量。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与郑州景禧医纺科技有限公司、中铁物资平顶
山热枕有限公司等 9 家用热企业签订协议,约定保底量合计为 80,000 吨,具体
如下:



                                  1-4
     序号              用热方                 签署时间       年保底供应量(吨)
       1              热用户一               2021 年 7 月             -
       2              热用户二               2021 年 11 月          7,600
       3              热用户三               2021 年 12 月          15,000
       4              热用户四               2022 年 2 月           10,000
       5              热用户五               2022 年 5 月           12,000
       6              热用户六               2022 年 5 月           6,000
       7              热用户七               2022 年 6 月           15,000
       8              热用户八               2022 年 6 月           7,200
       9              热用户九               2022 年 2 月           7,200
                          合计                                      80,000
    注:上表中,发行人与热用户一已在续签协议中约定保底量,目前合同内容已沟通一致,
但未签署完毕,已在下文保底量中统计。

    由上表可知,公司移动储能供热业务虽处于前期拓展阶段,但公司已签约用
热客户数量在持续增加,同时亦在持续不断开拓新客户,因该业务市场参考案例
有限,合作方实地调研需求较高,发行人目前已运营的移动储能车项目集中在河
南地区,自年初以来受疫情影响(如 2022 年 5 月郑州主城区历经 7 天居家办公),
导致较长时间通行受阻、项目差旅安排不便,公司有关人员不能及时对接有关意
向方,对相关业务的推进构成一定阻碍。此外,虽该业务模式受到上下游购热、
用热企业认可,但各方基于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谈判,亦会花费一定时间。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上表 9 家用热企业,以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平顶
山中电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岷山环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供热企业签署
协议。此外,公司与郑州东兴环保垃圾焚烧厂等在内的五家热源方确定合作意向,
另与五家用热企业在推动协议签署(包括一家续约)过程,涉及保底量约定合计
约为 10.66 万吨,此外尚有部分储备客户正在履行合作前期项目调研、定价沟通
等前置程序。

    基于已签约用热企业保底量,结合正在推动签署过程的协议中约定的保底量,
合计年保底供应量约为 18.66 万吨,且保底量为客户受合同约束的最低需求量,
通常为客户首次合作的保守估计,因此客户每年实际需求一般大于约定的保底量。

    以本次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的效益测算为基础,项目投产首年可形成 41.04


                                       1-5
万吨/年的运力,次年运力 92.34 万吨/年,第三年 153.90 万吨/年的运力。目前已
签约或在签约过程中的项目保底量合计约为 18.66 万吨/年,占首年运力的 45.47%,
虽尚不能完全覆盖募投项目投产首年产能,但因发行人储能系列产品于 2021 年
下半年投产,截至目前运营时间不足一年,项目的陆续签约需要一定周期,且项
目落地节奏正在加快,相关购热、供热项目正在有序拓展,协议正在有序签署,
因此预计后续产能覆盖率将快速提升。

    综上,公司持续推进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的市场拓展,业务模式、技术参数在
上下游客户技术调研过程中得到广泛认可,并持续获取潜在客户的现场技术调研
意向。结合市场开拓情况,移动储能供热业务正有序推进,预计本次募投项目产
能能有效消化。

    (二)本次移动储能募投项目相关应对措施

   1、移动储能供热业务满足供热-用热企业的广泛需求,市场前景良好

    我国人口众多、工业基础庞大,居民及工业企业供热需求旺盛。根据国家统
计局数据,截至 2019 年,我国生活能源消费量(热力)为 1,288.32 万亿千焦,
2011 年至 2021 年,我国全年工业增加值从 19.51 万亿元增长至 37.26 万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6.68%。我国热力产业供需两端的长期稳定发展,为移动储能
供热业务提供了广泛的市场空间。

    工业、居民用热的主要传输方式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期较长、建设成本较
高、覆盖范围有限且易受当地建设规划限制。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以蒸
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一般按 10 公里考虑,供热范围内原则
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公司移动储能供热业务覆盖半径灵活,提升
了热电联产的辐射范围、解决了部分用热单位无法覆盖供热管网、管网建设不经
济、能源结构单一、用热成本较高的问题,优化了热力资源的供需不平衡,具备
较高的能源使用效率、经济性以及环保效应,市场前景良好。

    此外,移动储能供热业务还能够满足用热单位的紧急供热需求,由于移动储
能车通过公路运输,相比传统供热方式,运输灵活性、供热范围等方面都显著增
强,能够对用热单位的紧急、远距离用热需求进行及时快速响应,保障生产安全。


                                   1-6
    目前,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在国内的推广有限,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市场前
景良好。公司在未来业务推进过程中,将抓住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的市场机遇,与
上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在客户用热结构中的占比,为新
增产能消化奠定良好基础。

    2、与公司现有业务有效协同,为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主营的沼气综合利用业务,已成功向养殖粪污沼气、垃圾焚烧站渗滤液
沼气利用拓展,与上游养殖业、垃圾焚烧行业稳步加深合作,能够有效把握相关
产业的商业机遇。在移动储能供热业务中,垃圾焚烧行业是较大的可再生能源供
热目标市场,养殖产业是下游潜在的用热市场。公司目前的移动储能已合作客户
或意向客户中,前述产业客户已逐步实现渗透,例如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一中“郑
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沼气发电项目”为发行人垃圾渗滤液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合作方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运
营和管理。目前,公司就移动储能供热业务与其达成具体合作意向,双方正在履
行签约审批过程,预计一期合作可提供蒸汽量 20 吨/时。

    因此,公司沼气发电业务渠道及品牌效应,亦能够对公司移动储能供热业务
的开展形成支持。同时,公司能够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以及自有项目周边用热需
求,适时开发自有沼气利用项目的移动储能供热业务拓展,促进沼气利用途径的
多元化。

    公司在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的推进中,将进一步推进与沼气发电业务的有效协
同,利用自身优势业务的渠道、品牌优势,促进新增产能消化。

    3、加快构建业务核心竞争力

    移动储能供热业务是公司开拓的新业务领域,目前从事移动储能供热类型的
企业主要为区域型小量运行,尚未形成显著的竞争格局,未实现明显的规模效应,
公司具备显著的先发优势。公司与合作院校华南理工大学通过加强合作研发,与
合作厂商广东建成等不断优化技术方案,不断提高自身产品技术水平以及服务能
力,受到合作方、意向客户的广泛认可,具备该业务顺利推进的技术优势。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提升公司移动储能业务的规模优势,提升公司


                                  1-7
业务覆盖范围,提升公司对不同规模客户的服务能力。伴随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
升,该业务在相关产业中的渗透能够得到有效推进,并同时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

    4、加强市场开拓以及上下游拓展

    在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市场开拓中,热源方普遍重视自身富余热能所实现的经
济效益,用热方普遍重视业务带来的能源结构优化以及能源成本降低,相关业务
具备广泛需求。基于先发优势、技术优势,公司处于市场开拓过程中的有力地位,
下游用热客户基于自身供热结构的稳定性,在前期顺利合作的基础上,有望进一
步提高公司供热在自身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基于热源方的分布,呈现区域性特点。从现有业务开拓情
况来看,在签约热源的业务经济半径范围内,市场开拓更具备针对性,区域范围
内用热企业间的联动性更强,能够更加高效地实现潜在用热客户的营销。

    同时,公司锁定浙江、河南、江西、广东、福建、湖南、山东、河北、江苏、
安徽十省份为储能现阶段的战略市场,以河南本部为中心,构建长三角、珠三角
移动储能业务经济中心(目前珠三角已设立子公司珠海储能),每个区域配置区
域总监组建市场团队同时配备运营团队,并安排技术人员提供支持,热源开拓以
垃圾焚烧厂为主,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在提升自身技术、加强运营队伍的同时,能够通过与合作方的成功运营
案例,进一步打开下游市场,形成项目落地、粘性加强、区域渗透、品牌提升的
正向循环,实现募投产能的有效利用。

    综上,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与公司现有业务能够有效协
同,公司将逐步构建、加强业务核心竞争力,并能够有效开拓移动储能供热市场,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能够有效消化。

    二、移动储能车项目核心技术的研发主体,研发成果、技术专利等的权属,
涉及相关项目生产和使用的技术合作协议的具体安排,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形
成实质性障碍

    (一)移动储能车项目核心技术的研发主体

    在移动储能车技术工艺水平方面,发行人与优势科研院校合作,对高能量密

                                    1-8
度相变蓄热技术、强化传热换热技术、高效保温技术、高强度耐压技术、高精度
自动化控制技术等方向进行研究开发。2020 年 4 月,发行人与华南理工大学签
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发行人委托华南理工大学研究开发“基于相变
技术的高效储能放热产品研发”项目。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签署后,华南理工大学基于长期研究基础,并针
对发行人商业化需求,出具了《百川供热项目技术方案》,后经双方充分沟通、
探讨,华南理工大学针对蓄热器的部件构成、结构设计、有效容积、预设蓄热量、
罐箱结构、部件尺寸等方面出具了更为完善的技术方案。在技术方案研发完善过
程中,发行人同步对罐箱等制造厂家相关工艺质量进行实地考察,对部件选型进
行调研,最终与广东建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成”)达成合作意
向。发行人与广东建成先后于 2020 年 9 月、2021 年 11 月、2022 年 5 月签署了
三份《工矿产品销售合同》及对应的《罐式集装箱产品制造技术协议》。

    确定合作方后,2020 年 8 月至 11 月,发行人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建成有
关方通过会议沟通等形式,针对产品的技术方案、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等方面进
行充分讨论,不断完善技术方案,广东建成于 2021 年初生产首台实验样箱,经
过不断试验、改进后,发行人于 2021 年三季度实现首批储能车交付,并于平顶
山项目试运行。

    综上,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基于华南理工大学的长期研究,公司通过与其以及
广东建成合作,在原方案上实现了不断优化完善。

    (二)研发成果、技术专利等的权属,涉及相关项目生产和使用的技术合
作协议的具体安排,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形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发行人分别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建成签署的相关协议,购置移动储能
车项目研发成果、技术专利等权属安排,以及涉及项目生产和使用的相关技术合
作协议的具体安排主要如下: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方                           相关条款
                           (一)项目所涉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归属: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 技 术 开 甲方:发行人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上述
发(委托) 乙方:华南理
                           技术文件和资料完整及时移交给甲方,对于乙方持有的技术资
合同》      工大学
                           料副本或拷贝文件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与项目

                                        1-9
                          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二)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知
                          识产权的权利归属,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因项目研发而产生的相关发明、技术、外观、软件、作
                          品、标识等(“研发成果”)均归甲方独家所有,甲方有权就研
                          发成果申请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等)
                          且有权自主运用该等研发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研发
                          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本项目合同期内,双方利用研发成果进行后续完善、改
                          进而产生的新的研发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且甲方
                          有权自主运用该等研发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同时乙方协助甲
                          方完成与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3)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如有)取得后的使用、项
                          目产品手续投产后的生产销售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甲方
                          独有。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
                          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甲方独有全部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乙方无权转让;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甲方独有。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合作研
                          发的成果申请专利时专利权人为甲方,不体现乙方相关人员信
                          息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上述权利主张或要求。
                          (三)乙方不得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四)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
                          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在合同期内乙方需每年无偿协助甲
                          方进行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技术改进。在后续产品的
                          技术改进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
                          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独有。在未征得甲方
                          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无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
                          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
                          (一)保密责任:供方对在制造过程中接触或知晓的需方的商
                          业秘密以及产品中涉及到需方技术成果的,供方不得擅自使用
                          于与本项目无关的项目或者泄密给第三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全
                          部损失由供方承担。保密期限至相关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成为
                          公开信息之日。
《工矿产   供方:广东建
                          (二)知识产权:需方提供的技术及供方利用需方技术加工生
品销售合   成
                          产的产品,知识产权属于需方,供方不得申请专利及相关的知
同》       需方:发行人
                          识产权;同时不得对外销售使用需方知识产品和专利等相关知
                          识生产的产品,否则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需方承担侵权及赔
                          偿责任。本产品的对外销售所有权属于需方所有。
                          (三)本产品的成品对外销售所有权属于需方所有:供方在未
                          得到需方的允许的情况不得对外销售本产品:否则由此给需方


                                       1-10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形成“一种可移动的双腔体蒸汽蓄热装置”
(专利号:ZL 202022609830.8)、“一种可移动的高温饱和水或者饱和蒸汽的储
放热装置”(专利号:ZL 202022113385.6)、“一种垃圾填埋气发电机组余热综合
利用系统”(专利号:ZL 202120512625.1)等三项储能技术相关专利,并有两项
发明专利尚在审批中。

    综上,移动储能车项目研发成果、技术专利等权属,以及涉及项目生产和使
用的相关技术合作协议的具体安排符合发行人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形成
实质性障碍。

    三、移动储能车项目的生产、运营所必须取得的业务资质,相关主体是否
已经取得相应资质

       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的生产、运营各环节涉及的业务资质及相关主体资
质取得情况如下:

    1、特种设备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
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
告》,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中使用的储能罐体,属于“压力容器”种类之“移
动式压力容器”类别之“罐式集装箱”品种的特种设备。目前,发行人移动储能
车项目中使用的储能罐体制造厂商为广东建成。根据广东建成提供的资料,其已
取得对应的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资质,具体如下:

    (1)特种设备设计资质

    根据广东建成持有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广东建成获准从事以下特种
设备的生产活动:

证书                                                                  有效   发证
          证书编号   许可项目        子项目             备注
名称                                                                  期至   机关
特 种    编 号 :    压 力容 器   固定式压力容   限 A1 单层高压容器   2022   国 家

                                         1-11
设 备    TS1210261   设计         器规则设计                              年 12    市 场
生 产    -2022                                       限汽车罐车(含真空 月 23      监 督
许 可                压 力容 器   移动式压力容
                                                     绝热罐体)、罐式集装 日       管 理
证                   设计         器规则设计                                       总局
                                                     箱(含真空绝热罐体)

       (2)特种设备制造资质

       根据广东建成持有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广东建成获准从
事下列压力容器的制造:

证书                                                                       有效     发证
         证书编号    级别            类别            品种         备注
名称                                                                       期至     机关
                                                              高压容器限
特   种              A1 级        固定式压力       第三类压                        国 家
                                                              单层         2022
设   备 编 号 :                  容器             力容器                          市 场
                     A2 级                                    -            年 12
制   造 TS22103                                                                    监 督
                     C2 级                         汽车罐车                月 23
许   可 02-2022                   移动式压力                  含低温绝热           管 理
                                                   罐式集装                日
证                   C3 级        容器                        罐体                 总局
                                                   箱

       因此,就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中使用的储能罐体,制造厂商已具备对应的
特种设备生产资质。

       2、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
经营的,应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
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
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发行人与平顶山市浩帅坤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帅坤阳”)签
署的《移动供热项目运营服务合同》,发行人与浩帅坤阳合作,由浩帅坤阳负责
提供饱和水蒸汽罐式集装箱牵引车租车及运输等运营服务,运输方面具体由浩帅
坤阳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根据第三方运输公司平顶山
捷安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晟”)提供的文件,其持有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相关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号牌号码     道路运输证号           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         经营许可证号


                                            1-12
                        豫 交 运 管 平 字                           豫交运管许可平字
     1    豫 DK370 挂                                捷安晟
                        410403008759 号                             410403100052 号
                        豫 交 运 管 平 字                           豫交运管许可平字
     2    豫 DR205 挂                                捷安晟
                        410403008760 号                             410403100052 号

         根据运输方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运输方具备从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相关资质。

         此外,发行人已成立子公司河南百畅热链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申请
道路运输许可证,可承担后续移动储能车项目中的运输业务。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
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
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
求,并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 年 1 月 16 日颁布的《压力容器定期
检验规则》,在用罐式集装箱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并根据罐体安全
状况等级每 5 年(安全状况等级为 1-2 级)或每 2.5 年(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
进行全面检验。

         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中已使用和拟投入使用的储能罐体均已进行特种设
备使用登记,具体登记情况如下:

序                               产品编     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   登记日
         设备类别    产品名称                                                发证机关
号                                 号       单位     登记证编号     期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4
1.                               H21-019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1(22) 月 24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4
2.                               H21-017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3(22) 月 24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4
3.                               H21-018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2(22) 月 24 日
                                                                            区市监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4   郑州高新技
4.                               H21-020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8(22) 月 29 日    术产业开发

                                            1-13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4
5.                            H21-021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7(22) 月 29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4
6.                            H21-022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6(22) 月 29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4
7.                            H21-023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5(22) 月 29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4
8.                            H21-025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4(22) 月 29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9.                            H21-026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20(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0.                           H21-027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21(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1.                           H21-028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9(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2.                           H21-029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8(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3.                           H21-030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7(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4.                           H21-032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6(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5.                           H21-036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5(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6.                           H21-038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4(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7.                           H21-040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3(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8.                           H21-041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2(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1-14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19.                           H21-042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1(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20.                           H21-045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10(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郑州高新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发行   容   24   豫 2022 年 6
21.                           H21-046                                     术产业开发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人     A00009(22) 月 28 日
                                                                          区市监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浩帅   容   24   豫 2021 年 6     平顶山市湛
22.                           H20-020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坤阳   D01844(21) 月 18 日      河区市监局
      移动式压   饱和水蒸汽             浩帅   容   24   豫 2021 年 6     平顶山市湛
23.                           H20-021
      力容器     罐式集装箱             坤阳   D01845(21) 月 18 日      河区市监局

      上述登记使用单位为发行人的特种设备部分尚未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尚
未达到需检验期限;上述登记使用单位为浩帅坤阳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已按规
定办理定期检验手续。

      上表中,上述登记使用单位为浩帅坤阳的特种设备,拟办理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变更,变更后的使用单位为发行人。

      4、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
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方可从事充装活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颁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相关规定,从
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取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
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工
作。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1 年 11 月 15 日颁布的《移动式压力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
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为气体(压缩气体、高
(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其标准沸点的
液体。

      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中使用罐式集装箱充装的介质为水蒸汽,鉴于高温高

                                        1-15
压水蒸汽移动储能运输属于新型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水蒸汽是否属于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充装水蒸汽是否应当取得许可,发行人经咨询当地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亦未就使用罐式集装箱充装水蒸汽是否需取得相关许
可资质有明确定论。发行人已承诺,如后续国家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及规范要求或
监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应当就水蒸汽充装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的,发行
人将积极办理。

       综上,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的生产单位、运营方等主体已经按照现行法律
规定取得了现阶段该项目生产、运营各环节涉及的各项业务资质。

       四、本项目主要运输高温高压蒸汽、热水,在现有生产、运营模式下,如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各方的责任归属、责任分担情况

       (一)发行人与热源方、用热方之间的相关约定

       就移动储能供热业务方面,发行人分别与热源方、用热方签署供用热合同与
蒸汽供应合同,该等合同对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各方的责任归属、责任分
担情况的约定主要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方                       相关条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之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之 3.
        《供用热合   甲方:热源方一   在乙方产权内的供用热设施若发生设备及人身安全
1.
        同》         乙方:发行人     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时,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则由乙
                                      方全部承担,甲方将根据事故性质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之 (九)双方另行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乙方在甲方供地上出资建
                                      设、维护、折装外延供热管道或接受甲方供热时,均
                                      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否则承担
        《供用热合   甲方:热源方二   一切责任。
2.
        同》         乙方:发行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之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之 3.
                                      在乙方产权内的供用热设施若发生设备及人身安全
                                      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时,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则由乙
                                      方全部承担,甲方将根据事故性质有权解除合同,因
                                      甲方过错导致的事故除外。
        《供热合     甲方:热源方三   第十条 双方约定 之 1. 供热设施的维护管理以产
3.
        同》         乙方:发行人     权分界点为界限,保证各自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之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之 2.
        《供用热合   甲方:热源方四
4.                                    由于甲方责任事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同》         乙方:发行人
                                      相应责任。


                                        1-16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之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之 3.
                                    在乙方产权内的供用热设施若发生设备及人身安全
                                    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时,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则由乙
                                    方全部承担,甲方将根据事故性质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之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之 2.
                                    由于甲方责任事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相应责任。
      《供用热合   甲方:热源方四
5.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之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之 3.
      同》         乙方:发行人
                                    在乙方产权内的供用热设施若发生设备及人身安全
                                    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时,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则由乙
                                    方全部承担,甲方将根据事故性质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 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蒸汽供应   甲方:发行人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6.
      合同》       乙方:热用户一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
                                    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蒸汽供应   甲方:发行人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7.
      合同》       乙方:热用户二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
                                    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蒸汽供应   甲方:发行人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8.
      合同》       乙方:热用户三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
                                    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蒸汽供应   甲方:发行人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9.
      合同》       乙方:热用户四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
                                    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甲方:平顶山畅
      《蒸汽供应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10.                银
      合同》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
                   乙方:热用户五
                                    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蒸汽供应   甲方:发行人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11.
      合同》       乙方:热用户六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设备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
                                    由甲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蒸汽供应   甲方:发行人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12.
      合同》       乙方:热用户七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
                                    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 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蒸汽供应   甲方:发行人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13.
      合同》       乙方:热用户八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
                                    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1-17
                                         十二、其他约定 之 3、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
         《蒸汽供应   甲方:发行人       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
14.
         合同》       乙方:热用户九     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
                                         方负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注:上表中,第 4、5 项均对应与同一热用户分别两次签署的《供用热合同》。

       (二)发行人与移动供热运营服务商之间的相关约定

       就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发行人与浩帅坤阳签署《移动供热项目运营服务合同》,
由浩帅坤阳负责提供饱和水蒸汽罐式集装箱牵引车租车及运输等运营服务。该等
合同对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各方的责任归属、责任分担情况的约定主要如
下: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方                          相关条款
                                       八、其他约定 之 2、安全责任:双方合作过程中,因
《移动供热项
                   甲方:发行人        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有责任由
目运营服务合
                   乙方:浩帅坤阳      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
同》
                                       责,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综上,发行人就移动储能供热业务与热源方、用热方及移动供热运营服务商
之间签署的相关合同对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各方的责任归属、责任分担情
况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约定。

       五、广东建成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
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营业务等,并结
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广东建成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一)广东建成的基本情况

       广东建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建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开平市长沙沿江东路 74 号
注册资本                  2,2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梁志明
股权结构                  开平市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梁志旺



                                            1-18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执行董事与总经理:梁志明
人员                   监事:邓国富
                       高压容器,第三类低、中压容器,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的设计
主营业务
                       与制造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编号:TS2210302-2022)
主要业务资质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TS1210261-2022)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广东建成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与广东建成的确认,并结合网络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与广东建成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行人确定合作制造厂商广东建成履行的相应审议程序

    2019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通过对全国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的
厂家全面筛选,实地调研,评审对比,从产品交付能力、质量保证能力、技术实
力、整体规模和配合度方面经过综合评估,经多次会议讨论,最终确定广东建成
为储能车合作制造厂商,主要过程如下:

    2019 年下半年至 2020 年初,发行人移动储能事业部主要人员对包含广东建
成在内的河北、广东、江苏等地区的多家厂商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相关企业移动
储能供热车制造能力以及企业实力,洽谈合作意向,并出具考察或调研报告。

    2020 年 6 月 29 日,董事长陈功海、总经理张锋、董事会秘书韩旭、核心技
术人员练纶、郭姣会同储能事业部、采购部、财务部有关人员就“移动储能系列
化产品研制阶段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会议针对 2020 年移动储能系列化产品
研制阶段工作进行汇报,主要包括技术方案研究进展、外协生产方案评审确定、
试点分工计划和研发费用预算等内容,并通过前期考察初步确定了广东建成和河
北一家厂商。

    2020 年 7 月 1 日,核心技术人员练纶、郭姣会同储能事业部有关人员召开
专题会,会议中提到按照公司流程由采购部、公司相关领导、行业专家组建考察
评估团再次对意向厂家进行综合评估。

    2020 年 7 月 6 日至 8 日,公司研发中心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相关同事对该
两家公司再次考察,并实地了解广东建成的生产能力和整体情况,包括罐车产品
的设计、生产流程。

                                      1-19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就移动储能系列化产品研制项目需求,根据前期考
察评估、询价沟通情况,发起内部线上审批流程,经流程审批一致同意与广东建
成合作。

    2020 年 7 月 15 日,核心技术人员练纶、郭姣会同储能事业部有关人员就“移
动储能系列化产品研制华工第三版技术方案内部评审”召开专题会,主要针对华
南理工大学提交的第三版技术方案和图纸进行内部评审,并对公司与华南理工大
学、广东建成三方联合办公事宜进行沟通安排。

    2020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与广东建成签署《百川蓄热产品保密协议》,同
年 9 月签署《罐式集装箱产品制造技术协议》,正式签署书面合作协议。

    综上,公司通过对多家具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现场调研,综合评估分析,并结
合公司内部专题会议总结等形式,最终确定合作制造厂商广东建成,相关确定过
程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要求。

    七、广东建成的生产研发人员人数、厂房面积、主要客户、产销能力等情
况,是否存在延期供货的情况,是否能够按时保质保量为发行人供货;募投项
目是否对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合作制造厂商
是否存在替代方案及相关厂商的具体情况

    (一)广东建成的生产研发人员人数、厂房面积、主要客户、产销能力等
情况,是否存在延期供货的情况,是否能够按时保质保量为发行人供货

    截至 2022 年 6 月,广东建成员工 157 人(根据 2021 年度企业报告书,共
121 人缴纳社保),其中技术人员 27 人、直接生产人员 84 人,合计占员工总人
数 70.70%,人员储备能够满足技术方案改进及产品生产能力。广东建成拥有一
处不动产(编号为粤(2021)开平市不动产权第 0043172 号),根据不动产权证
书,宗地面积为 37628.34 ㎡,房屋建筑面积为 20483.95 ㎡,其中厂房面积为
16995.89 ㎡。

    目前,广东建成拥有 5 条生产线,产品生产均根据客户提供的方案以及数量
要求,采用定制化形式,因此广东建成采取以销定产方式,各期销售与产量一致。
2019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1-20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6 月
     产量/销量(台)                     232            359            306                 141

     除发行人外,广东建成的主要客户包括西安航天动力试验技术研究所、上海
金山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江门市新江煤气有限公司、上海定华运输有限公司
等覆盖物流运输、特种设备使用行业的相关企业。

     发行人于 2020 年与广东建成开启合作,目前就定制采购“饱和水蒸汽罐式
集装箱”已签订的合同约定采购数量总计 82 台套,具体如下:

                       合同数                                                       实际交货
签订时间    合同名称                            合同中关于交货约定
                       量(台)                                                        时间
            《工矿产
                                                                                    2021 年 6
2020-9-27   品销售合     2                     合同生效后 100 天交货
                                                                                    月交货 2 台
              同》
                                  2022 年 1 月 20 日前交货 3 台套;2022 年 2 月
            《工矿产
                                  28 日前交货 5 台套;2022 年 3 月 30 日前交货      2022 年 4
2021-11-6   品销售合     40
                                  13 台套;2022 年 4 月 30 日前交货 13 台套;2022   月交货 8 台
              同》
                                            年 5 月 30 日前交货 6 台套
            《工矿产              2022 年 7 月 15 日前交货 3 台套;2022 年 8 月
                                                                                    实际尚未
2022-4-28   品销售合     40       15 日前交货 17 台套;2022 年 8 月 30 日前交货
                                                                                    开始交货
              同》                 10 台套;2022 年 9 月 15 日前交货 10 台套

     发行人与广东建成签订采购合同后,一般会在采购协议中初步约定交货时间
段,以供对方合理安排生产进度。因合同签署后,发行人基于对产品的优化目的,
对广东建成提出包括产品外观、阀门组件等方面的改进、优化要求,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对方实际交货时间。

     与广东建成确定合作意向后,2020 年 8 月至 11 月,发行人与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建成有关方通过会议沟通等形式就移动储能产品的技术方案、具体应用场景、
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不断完善技术方案,广东建成于 2021 年初生产
首台实验样箱,经过不断试验、改进后,于 2021 年 6 月交货,因此首批储能车
产品交付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后 100 天交货”。

     发行人与广东建成于 2021 年 11 月签署饱和水蒸汽罐式集装箱采购合同,约
定采购 40 台套产品,目前已交货八台,根据广东建成的说明,剩余三十二台产
品中,多数已按照原制造方案完成生产,目前在按照发行人的改进要求在部件阀


                                            1-21
门等方面做优化,预计 7 月上旬满足交付条件。

    综上,广东建成配合发行人对储能车的优化要求,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调整罐
体辅助部件,并经双方沟通推迟产品整体交付进度,因此未按书面约定时间供货
的情形具备合理性。

    发行人移动储能产品在出厂前,广东建成会进行检验出具产品合格证及《产
品质量证明书》,并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门检测院等机构出具《特种
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到货后发行人亦会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已
经收货并投运使用的产品均为按照发行人及有关方协商确定的技术方案生产,产
品未出现质量问题。

    此外,发行人目前尚处于移动储能业务拓展阶段,产能尚在逐步释放,且发
行人已在开拓新的储能产品定制化厂商,因此供应商总体上能够按时保质保量为
发行人供货。

    (二)募投项目是否对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
行人合作制造厂商是否存在替代方案及相关厂商的具体情况

    公司的移动储能相关定制化产品目前虽仅与广东建成合作,但除广东建成外,
公司已积极接触多家备选供应商,经初步筛选,有近十家企业具备初步合作条件,
目前公司已随着项目开拓情况在具体落地新的合作供应商。此外,公司与广东建
成的协议中已约定对方不得将制造过程中知晓或接触的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等
“擅自使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项目或者泄密给第三方”,并明确利用发行人技术
加工生产的产品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发行人,因此公司掌握移动储能定制化产品制
造过程中的技术成果,选择替代供应商进行生产制造不存在障碍,募投项目对供
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经过前期考察,已与河北的厂商一、厂商二建立
合作意向,拟从中选择一家确定具体合作。发行人基于备选供应商标准,于 2022
年 6 月对厂商一、厂商二现场考察,两家企业均具有 A2、C2、C3 等压力容器设
计与制造资质等生产资质,基本信息如下:

    根据官网信息,厂商一成立于 1994 年,现有员工 800 人,占地面积 53 万平


                                  1-22
方米,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国家专用车定点生产厂家,现有专用车产品 10
大系列 180 多个品种,产品销往全国并出口到欧美发达国家。其中铝合金罐车、
碳钢罐车、压力容器罐车通过欧标认证。

    根据官网信息,厂商二始建于 2005 年,总资产超过 20 亿元,员工人数 3,000
余人。公司生产的产品为专用车行业知名产品,产品种类齐全,涵盖铝合金罐式
车、压力容器运输车、液体运输半挂车、粉粒物料运输车、液体单车、搅拌车、
半挂车、低平板车、自卸车、旅居车等十三大系列百余种车型。产品销售遍及全
国,并远销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

    上述两家企业在生产资质、生产能力等方面均可满足公司的需求,当前与两
家公司在就产品技术方案进行讨论,并针对技术方案进行核价,待核算价格确定
后,发行人将根据两家方案的优劣和价格情况择优挑选一家合作,后续根据业务
开展安排及合作情况,进行下一步安排。

    综上,募投项目对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与满足合作条件的其他供
应商就定制化生产移动储能相关产品开展具体合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且发行人
已在具体对接新的合作制造厂商,因此募投项目的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以上事项的相关风险

    针对“问题 1/(1)”所指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之“(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等部分披露。

    针对“问题 1/”之(2)、(3)、(4)、(7)所指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
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之“(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等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1、募投项目的组织及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沼气综合利用项目”、“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沼气综
合利用的生产和经营规模,提升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同时移动储能业务的布局
将为公司开拓新的产业领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23
    虽然募投项目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管理和组织实施过程中,
仍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变化以及投资政策变化等产生的不确定性。公
司“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依托自身储能事业部团队,通过与优势科研院校合
作研发,形成的技术及成果归属于公司,目前公司移动储能系列产品虽在陆续
投运,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技术工艺水平未达到设计要求、产品的技
术更新迭代快速发展时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最新技术的情形,同时项目建成后在
运营过程中如未及时办理生产经营所需业务资质、或因操作不慎发生安全事故
等,均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风险。

    此外,公司目前合作制造厂商为广东建成,虽有满足合作条件的供应商可
供选择且公司已在积极开拓其他合作商,但仍存在于实现设计生产能力过程中
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有资质供应商、导致产能无法及时投放的情形。

    同时,项目建成后市场需求和价格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出现新的替代产
品、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销售渠道、营销力量的配套等不可预计的因素也会
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投资回报产生影响。”

    九、核查意见

    保荐人进行了如下核查过程:

    1、审阅了发行人与用热、供热单位签署的业务合同及移动供热项目运营服
务合同,查阅了合同中关于保底供应量条款的约定,获取发行人统计的储备项目
清单;

    2、查询国家统计局关于能源消费、工业增加值的相关数据,查询相关法律
法规,获取发行人关于移动储能项目的业务发展规划;

    3、就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核心技术研发等相关事宜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
人员,审阅了发行人提供的储能技术相关专利证书;

    4、审阅了发行人与华南理工大学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华南理
工大学出具的《百川供热项目技术方案》以及发行人与广东建成签署的《工矿产
品销售合同》与《罐式集装箱产品制造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



                                 1-24
    5、查询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发行人移动储能业务资质方面的相关规定,审阅
发行人特种设备登记证、发行人与有关方的合作协议以及有关方的相关资质;

    6、审阅了广东建成最新的营业执照与公司章程、房产证、生产资质证明等
文件,取得了截至 2022 年 6 月份的员工名册,就广东建成的基本情况进行网络
公开查询,并就广东建成的基本情况、主要客户和生产能力情况、广东建成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事宜取得了发行人与广东
建成的确认;

    7、核查发行人与广东建成签署的采购合同中关于交货时间的约定,通过查
阅发行人移动储能产品的验收记录、记账情况,分析实际交货时间与合同约定的
差异,并就该差异访谈发行人有关人员,且取得了广东建成有关说明;

    8、访谈了解发行人就移动储能定制化厂商拓展情况,通过网络核查了解相
关供应商基本情况;

    9、取得了发行人确定合作制造厂商广东建成过程中相关的会议纪要、调研
报告、内部审批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移动储能供热市场前景良好,相关业务与现有业务有效协同,为公司业
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持,发行人基于自身优势正在积极拓展用热、热源企业,本次
募投项目产能能有效消化;

    2、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基于华南理工大学的长期研究,公司通过与其以及广
东建成合作,在原方案上实现了不断优化完善,移动储能车项目研发成果、技术
专利等权属,以及涉及项目生产和使用的相关技术合作协议的具体安排符合发行
人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形成实质性障碍;

    3、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的生产单位、运营方等主体已经按照现行法律
规定取得了现阶段该项目生产、运营各环节涉及的各项业务资质;

    4、发行人就移动储能供热业务与热源方、用热方、运营服务商签署的相关
合同对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各方的责任归属、责任分担情况进行了较为明


                                 1-25
确的约定;

    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广东建成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过程:

    1、就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核心技术研发等相关事宜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
人员;

    2、审阅了发行人与华南理工大学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华南理
工大学出具的《百川供热项目技术方案》以及发行人与广东建成签署的《工矿产
品销售合同》与《罐式集装箱产品制造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

    3、审阅了发行人提供的储能技术的相关专利证书;

    4、查询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发行人移动储能业务资质方面的相关规定,审阅
发行人储能车业务涉及的特种设备登记证、发行人与有关方的合作协议以及有关
方的相关资质;

    5、审阅了发行人与热源方、用热方及移动供热运营服务商签署的供用热合
同、蒸汽供应合同及移动供热项目运营服务合同;

    6、审阅了广东建成最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与业务资质,就广东建成的
基本情况进行网络公开查询,并就广东建成的基本情况、广东建成与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事宜取得了发行人与广东建成的确
认。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基于华南理工大学的长期研究,发行人通过与华南理
工大学以及广东建成合作,在原方案上实现了不断优化完善;

    2、移动储能车项目研发成果、技术专利等的权属,以及涉及相关项目生产
和使用的技术合作协议的具体安排符合发行人的利益,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形成
实质性障碍;

    3、发行人移动储能车项目的生产单位、运营方等主体已经按照现行法律规


                                 1-26
定取得了现阶段该项目生产、运营各环节涉及的各项业务资质;

    4、就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发行人与热源方、用热方及移动供热运营服务商
之间签署的相关合同对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各方的责任归属、责任分担情
况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约定;

    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广东建成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 2

    根据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赛瑞特(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瑞特)主要从事进口 LNG 的大宗贸易业务,发行人认定其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主营沼气综合利用业务,于 2015 年底成立平顶山畅银,该子公司经
营范围为新能源的技术开发,主营业务为通过加气站开展天然气售卖业务。但
平顶山畅银业务涉及的相关土地手续进展缓慢,目前仍处于在建阶段。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结合赛瑞特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与公司目前阶段主
营业务的具体协同关系,说明赛瑞特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
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及发行人通过上述投资获得新的技术、客户或订单等
战略资源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未认定赛瑞特为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赛瑞特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与公司目前阶段主营业务的具体协
同关系,说明赛瑞特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产
业投资,及发行人通过上述投资获得新的技术、客户或订单等战略资源的具体
情况,发行人未认定赛瑞特为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2021 年 4 月,发行人与赛瑞特(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瑞特”)等有关方签署《合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对赛瑞特增资后

                                 1-27
的持股比例为 40%。根据协议约定,合作领域为“从国外进口 LNG,通过国家
管网通道以及其他运输方式输送到客户需求方”。

    赛瑞特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燃气汽车
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
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
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赛瑞特主要从事进口液化天
然气(LNG)的大宗贸易业务,在天然气资源以及管网输送等方面具有相关优势。

    发行人主营沼气综合利用业务,2015 年左右欲开发沼气提纯业务(提纯制
取天然气)、加强沼气综合利用布局,遂于 2015 年底成立平顶山畅银,该子公司
经营范围为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拟通过 LNG 加气站开展天然气售卖业务,因业
务涉及的相关土地手续繁琐、进展较慢,目前尚未投产,项目已完成加气站的设
计规划、土地的地灾地稳勘探、土地压矿等方面程序,后续将履行土地招拍挂程
序,平顶山畅银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2021 年 3 月,平顶山畅银与赛瑞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赛瑞特作为
长期供应商,平顶山畅银将根据自身需求,向其长期定量采购液化天然气,用于
自身天然气销售业务。赛瑞特虽不属于沼气综合利用业务的细分行业,但与发行
人同属于清洁能源利用行业,符合公司环保经营理念,且平顶山畅银可通过赛瑞
特获取原料资源、渠道等。

    此外,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17 日对赛瑞特
实缴了部分出资,因此发行人对该公司实际出资时间发生于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
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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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发行人通过参股赛瑞特可获取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畅银业务开展所需的
原料,提供富有竞争力的液化天然气服务,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
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发行人未认定赛瑞特为财务性投资,符合《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过程:

    1、审阅了赛瑞特的营业执照、发行人与赛瑞特等有关方签署的《合资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发行人对赛瑞特的出资凭证以及发行人与赛瑞特签署的《战略合
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2、审阅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畅银的工商资料及其 LNG 加气站项目相
关建设审批文件,了解其 LNG 加气站尚未投产的原因以及相关业务安排;

    3、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核查发行人投资赛瑞特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了
解交易背景及相关业务协同性。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通过参股赛瑞特可获取全资子公
司平顶山畅银业务开展所需的原料,提供富有竞争力的液化天然气服务,属于“围
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
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发行人未认定赛瑞特为
财务性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
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
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
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


                                  1-29
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
书面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
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
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
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二、同时,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
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
予以书面说明

    1、发行人自查情况

    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于 2022 年 4 月 7 日获深
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
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发行人不存在有重
大舆情等情况。

    2、保荐人核查情况

    保荐人检索了自本次发行申请于 2022 年 4 月 7 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
本回复出具之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并对比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经核查,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后续保荐人将持续关注有关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等
情况,如出现媒体对该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
保荐人将及时进行核查并督促发行人做相应处理。




                                  1-30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
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1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
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   政                方   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复的全部内容,
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
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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