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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畅银: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2-076




     股东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持有公司股份9,024,3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2%)的股东北京
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铭德”)计划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自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他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4,813,0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
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百川畅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的告知函》,自2022年7月5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铭
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6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50%,减持股份计
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区间(元/
                 方式              期间                     (万股)      (%)
                                                    股)

               大宗交易      2022年7月18日        28.77      100.27       0.6250

                            2022年7月27日-        28.08-
  红杉铭德   集中竞价交易                                    160.43       1.0000
                             2022年8月4日         32.02

                 合计                                        260.70       1.6250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表合计数、
总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902.4353         5.62          641.7353      4.0000

             其中:无限售
                            902.4353         5.62          641.7353      4.0000
  红杉铭德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截至本公告日,红杉铭德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红杉铭德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
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红杉铭德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百川畅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