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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畅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
    3.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亦无担保逾期情况。
    4.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
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
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且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于融资额度有效期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
额度,主要系为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规模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功海先生及李娜女士拟
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8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
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会议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
决,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预计金额根据未来计划而作
出,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业务不会形成对交易对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具体服务项目的费用按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该事项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津贴)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经济发
展水平,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9.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
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郭光                        张人骥                       陈泽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