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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畅银: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4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 以现有总股本 160,434,469 股为基数计算 , 派发现金红利 总额人民币
3,850,427.26 元(含税)。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434,46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16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4             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


            2       08*****804         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02*****499                       李娜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功海与李娜、股东郑州知了创业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
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
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
将由 28.32 元/股调整为 28.3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8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 22 号恒美商务 8 层

    咨询联系人:辛静

    咨询电话:0371-61656692

    传真电话:0371-65521780

    八、备查文件

    1.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