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 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6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5%,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15,2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或“安靠智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207号)核准,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 16,670,000股,并于2017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0,000,000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66,670,000股。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1/6 安靠智电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 元(含税),共计33,335,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00,005,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00,00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为63,3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3名: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 1、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 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6个月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 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 2/6 安靠智电 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 处理)。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 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承诺如下: 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拟长期 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 处理)。减持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如实施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 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如本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则擅自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 本人未将擅自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 分红/薪酬与本人擅自减持所得金额相等之部分。本人对此不持任何 异议。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3/6 安靠智电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 关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 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0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2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全部为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总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陈晓晖 28,500,000 28,500,000 7,125,000 注1 2 陈晓凌 27,300,000 27,300,000 6,825,000 注2 3 陈晓鸣 5,250,000 5,250,000 1,312,500 注3 合计 61,050,000 61,050,000 15,262,500 注1:陈晓晖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8,50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8,500,000股,陈晓晖先生 解除限售股份中有19,79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根据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4/6 安靠智电 总数的25%”,陈晓晖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7,125,000股。 注2:陈晓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30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300,000股,陈晓凌先生 解除限售股份中有1,118,500股处于质押状态。根据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25%”,陈晓凌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825,000股。 注3:陈晓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25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250,000股。根据招股说明 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陈晓鸣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312,500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安靠智电关于本次流通股上市相关事项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 项。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6 安靠智电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