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6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0-058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通过专人、电子邮

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

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同时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

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表决及通讯表

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7 人,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人数为 2 人,陈晓鸣、唐虎林、彭宗仁、徐星美、薛济

民 5 位董事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晓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8
            安靠智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

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20.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8
             安靠智电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能

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3/8
            安靠智电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
                            4/8
            安靠智电

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

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

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

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

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

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5/8
            安靠智电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陈晓钟先生等三人作为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陈晓钟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先生之

近亲属,吴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晖、陈晓凌、

陈晓鸣先生具有关联关系,陈晓钟先生担任公司采购部物流副经理,

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吴建清先生担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系公司核

心管理人员;戴珊珊女士是公司市场部订单管理员。陈晓钟先生、吴

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成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其限制

性股票数量分别为 5 万股、4 万股、0.5 万股,与其所任职务、岗位

重要性相匹配。陈晓钟先生、吴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因此,陈晓钟先生、吴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作为公司核心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成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6/8
            安靠智电

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陈晓晖先生、陈晓凌先生、陈晓鸣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

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数量的

60%用于后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数量的 40%用于转换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全部用于后续员工股权激

励计划”。除此以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8
           安靠智电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