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6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0-058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通过专人、电子邮
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
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同时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
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表决及通讯表
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7 人,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人数为 2 人,陈晓鸣、唐虎林、彭宗仁、徐星美、薛济
民 5 位董事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晓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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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
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20.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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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能
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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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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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
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
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
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
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
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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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陈晓钟先生等三人作为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陈晓钟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先生之
近亲属,吴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晖、陈晓凌、
陈晓鸣先生具有关联关系,陈晓钟先生担任公司采购部物流副经理,
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吴建清先生担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系公司核
心管理人员;戴珊珊女士是公司市场部订单管理员。陈晓钟先生、吴
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成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其限制
性股票数量分别为 5 万股、4 万股、0.5 万股,与其所任职务、岗位
重要性相匹配。陈晓钟先生、吴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因此,陈晓钟先生、吴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作为公司核心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成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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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陈晓晖先生、陈晓凌先生、陈晓鸣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
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数量的
60%用于后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数量的 40%用于转换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全部用于后续员工股权激
励计划”。除此以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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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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