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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9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0-068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通过专人、电子邮

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

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同时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

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表决及通讯表

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7 人,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人数为 2 人, 位董事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晓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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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逐项自查

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为适应智能输电行业发展趋势,提升GIL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

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加强核心技术储备,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

战略布局提供有力支持,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

资金。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各项内容: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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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

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

《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面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后,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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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0%,截

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29,343,605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8,030,8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N1=N0×(1+N2+K)

    其中:N0为调整前的发行数量,N1为调整后的发行数量,N2为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K为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要求。限售期结束后的股

份转让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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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688.11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115,597.39      115,597.39

 2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15,090.72       15,090.72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60,688.11      160,688.11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等方式继续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如有不足,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

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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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申请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议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公司编制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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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公司编制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 告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59 号)。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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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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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

体方案,确定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

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

    (2)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变

化、市场的变化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

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

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

调整;

    (4)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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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

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

大合同;

    (5)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任何一名董事签署、修改、补充、

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

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募集资

金账户开立、验资手续、登记备案手续等;

    (6)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任何一名董事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

和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及办

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7)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任何一名董事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允许范围内,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关的其他事项;

    (9)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

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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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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