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9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0-069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通过书面、电子邮
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英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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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
项自查论证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为适应智能输电行业发展趋势,提升 GIL 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
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加强核心技术储备,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
战略布局提供有力支持,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
资金。
经审议,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各项内容: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
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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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
《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面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后,按照
《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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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0%,截
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29,343,605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8,030,8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N1=N0×(1+N2+K)
其中:N0为调整前的发行数量,N1为调整后的发行数量,N2为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K为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要求。限售期结束后的股
份转让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688.11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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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115,597.39 115,597.39
2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15,090.72 15,090.72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60,688.11 160,688.11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等方式继续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如有不足,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
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申请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议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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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
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公司编制了《江
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方 案 论 证分 析 报告 》 , 具体 内 容详 见 同 日刊 登 在巨 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公司编制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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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安靠智能输
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
01459 号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
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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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
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并制定了
相应的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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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
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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