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2020-07-29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0-072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确保江苏安靠
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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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承诺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
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
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安靠智电的相关制度及
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安靠智电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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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
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安靠智电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安靠智电利益,
切实履行对安靠智电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安靠智电的相关制度及
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安靠智电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
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
果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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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
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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