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北京找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10-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北京找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安靠智电为北京找纱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找纱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
意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找纱科技主营业务为纺织行业的 B2B 互联网交易平台(“找纱网”),利用工
业物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交易、仓储、帮采、大数据支持等服务,其主要运营及
仓储基地位于江苏常州。江苏安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安靠创投”)看好找纱科技在工业物联网与传统纺织产业深度融合领域的
新型发展模式,拟对其进行财务性投资并获取相应投资回报,该笔投资主要用于
找纱科技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为进一步评估找纱科技的发展前景、降低投资风
险,安靠创投先期采取借款的方式,待投资时机成熟后再行股权投资决策。
2020 年 5 月 25 日,安靠创投与找纱科技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
额为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借款年化利率为 5.2%,资金用于找纱科
技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并约定安靠创投可在借款存续期间内将该笔借款转为对
找纱科技进行股权投资的实缴出资。为聚焦主业并彻底避免公司借出资金的相关
风险,截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已全部收回对找纱科技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被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找纱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4424401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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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顼栋
4、注册资本:266.83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 日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
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
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产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顼栋持股 65.21%,为找纱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末/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15,086,524.43
负债总额 9,085,456.56
所有者权益 6,001,067.87
营业收入 1,313,982.58
净利润 -1,174,931.90
注:上述数据已经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找纱科技与安靠智电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
易,公司此前未对找纱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找纱科技资信状况良好,找纱科技控
股股东以其位于杭州市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三、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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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看好工业物联网与传统纺织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型发展模式、获取投资机
会,安靠创投以自有资金向找纱科技提供借款,用于找纱科技日常营运资金补充。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增加了公司资金安全风险。截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上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已归还完毕,未对公司造成损失。
四、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进行追认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找纱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 B2B 纺织品交易
平台商,有效实现了工业物联网与传统纺织产业深度融合,对其进行财务资助有
利于学习吸收其运用工业物联网技术助力传统产业持续发展的方法和经验,并获
取相应的投资机会。同时,找纱科技已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完毕,未对公司造
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董事通过公司本次议案。
该事项不涉及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进行追认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出于看好工业物联网与传统纺织产业
深度融合的新型发展模式,对找纱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其本金及利息已如期归还,
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向找纱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涉及的
借款本金及利息已如期归还,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
质性损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出于看好工业物联网与传统纺织产业深
度融合的新型发展模式,对找纱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其本金及利息已如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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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相关议案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追认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出于看好工业物联网与传统纺织产业深
度融合的新型发展模式的考虑向找纱科技提供 1,500 万元借款,该借款事宜在发
生时未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但是上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已如期归还
且上市公司已履行该事项的追认程序,未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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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找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启航 陈轶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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