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27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江
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
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
营所需,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彭宗仁:
2021 年 1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徐星美:
2021 年 1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薛济民: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