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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7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治理、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事项均严格按照公
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实施,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
理控制。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同意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未
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
    四、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同
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
意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勤勉尽责,鉴于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实力、服务意识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当前
的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
       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
       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过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情况和未来计划作出的,是合理、必要的。公司业务不会对交易对方形成依
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名刘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刘鹏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
和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彭宗仁:


                                                        2021 年 1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徐星美:


                                                        2021 年 1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薛济民:


                                                        2021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