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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07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靠智电
股票代码:3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晖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凌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鸣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市公司向特定
              股东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

义。

    一 、 本 简 式权 益 变 动报 告 书 依据 《 公 司法 》 、 《证 券 法》 、 《 收购 办

法》、《准则 15 号》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 息

披露义务人在安靠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靠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 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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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 16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

公司、 上市 公司、
                     指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靠智电
本报告书、权益变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指
动报告书                  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陈晓晖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4231972********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姓名:陈晓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4231974********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陈晓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4231969********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陈晓晖先生、陈晓凌先生、陈晓鸣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 号),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803,081 股,公司总股本由 129,343,605 股增

加至 168,146,68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

下,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前的 61.52%下降至本次

发行完成后的 47.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处

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

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803,081 股。本次权益变动

前,公司总股本 129,343,605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50 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29,343,555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8,146,686 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 50 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68,146,636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名称                    占总股 本比例(总 股                  占总股 本比例(总 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为 129,343,555 股)                 本为 168,146,636 股)

 陈晓晖      37,050,000                 28.64%     37,050,000                 22.03%


 陈晓凌      35,700,600                 27.60%     35,700,600                 21.23%


 陈晓鸣       6,825,000                  5.28%      6,825,000                  4.06%


  合计       79,575,600                 61.52%    79,575,600                  47.33%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晖先生所持股份 18,040,000 股

处于质押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凌先生所持股份 1,430,000 股处于质押状

态;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鸣先生所持股份 5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其他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

记录的情形。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晖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凌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鸣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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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                     溧阳市经济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天目湖工业园

股票简称                 安靠智电                    股票代码           3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                     无
                                                     注册地

拥 有权 益的股 份数 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 上市 公司第 一大 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 益变 动方式 (可 多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选)
                        赠与 其他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披 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 拥有 权益的 股份 数
                         持股数量:79,575,600 股
量 及占 上市公 司已 发
                         持股比例:61.52%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 披露 义务人 拥有 权   变动数量:0
益 的股 份数量 及变 动   变动后持股比例:47.33%
比例                     变动比例:下降 14.19%
在 上市 公司中 拥有 权 时间:2021 年 7 月
益 的股 份变动 的时 间 方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
及方式                 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
                         不适用,不涉及股份的增减持及持股数量的变化。
披露资金来源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是 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其持
续增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在 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
市 场买 卖该上 市公 司 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票

                                           16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 股股 东或实 际控 制
人 减持 时是否 存在 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 上市 公司和 股东 权
益的问题
控 股股 东或实 际控 制
人 减持 时是否 存在 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 ,未 解除公 司为 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 债提 供的担 保, 或
者 损害 公司利 益的 其
他情形


本 次权 益变动 是否 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17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晖



                                                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凌



                                                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鸣



                                                 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