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07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靠智电
股票代码:3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晖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凌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鸣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市公司向特定
股东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
义。
一 、 本 简 式权 益 变 动报 告 书 依据 《 公 司法 》 、 《证 券 法》 、 《 收购 办
法》、《准则 15 号》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 息
披露义务人在安靠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靠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 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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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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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
公司、 上市 公司、
指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靠智电
本报告书、权益变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指
动报告书 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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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陈晓晖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4231972********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姓名:陈晓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4231974********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陈晓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4231969********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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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陈晓晖先生、陈晓凌先生、陈晓鸣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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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 号),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803,081 股,公司总股本由 129,343,605 股增
加至 168,146,68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
下,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前的 61.52%下降至本次
发行完成后的 47.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处
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
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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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803,081 股。本次权益变动
前,公司总股本 129,343,605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50 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29,343,555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8,146,686 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 50 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68,146,636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名称 占总股 本比例(总 股 占总股 本比例(总 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为 129,343,555 股) 本为 168,146,636 股)
陈晓晖 37,050,000 28.64% 37,050,000 22.03%
陈晓凌 35,700,600 27.60% 35,700,600 21.23%
陈晓鸣 6,825,000 5.28% 6,825,000 4.06%
合计 79,575,600 61.52% 79,575,600 47.33%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晖先生所持股份 18,040,000 股
处于质押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凌先生所持股份 1,430,000 股处于质押状
态;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鸣先生所持股份 5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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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
记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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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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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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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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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晖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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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凌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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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鸣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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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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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 溧阳市经济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天目湖工业园
股票简称 安靠智电 股票代码 300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 无
注册地
拥 有权 益的股 份数 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 上市 公司第 一大 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 益变 动方式 (可 多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选)
赠与 其他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披 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 拥有 权益的 股份 数
持股数量:79,575,600 股
量 及占 上市公 司已 发
持股比例:61.52%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 披露 义务人 拥有 权 变动数量:0
益 的股 份数量 及变 动 变动后持股比例:47.33%
比例 变动比例:下降 14.19%
在 上市 公司中 拥有 权 时间:2021 年 7 月
益 的股 份变动 的时 间 方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
及方式 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
不适用,不涉及股份的增减持及持股数量的变化。
披露资金来源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是 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其持
续增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在 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
市 场买 卖该上 市公 司 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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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 股股 东或实 际控 制
人 减持 时是否 存在 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 上市 公司和 股东 权
益的问题
控 股股 东或实 际控 制
人 减持 时是否 存在 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 ,未 解除公 司为 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 债提 供的担 保, 或
者 损害 公司利 益的 其
他情形
本 次权 益变动 是否 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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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晖
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凌
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鸣
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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