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30
安靠智电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晖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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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江苏安
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家坝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477,8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64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9,575,6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32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90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2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3%。
3、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
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
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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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3,477,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3,477,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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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7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45%;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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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7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45%;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3,477,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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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3,477,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45%;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楚玲律师、黄茜律师对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
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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