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2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
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徐星美:
2022 年 1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薛济民:
2022 年 1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鹏: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