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济民)2022-03-30
安靠智电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
中,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
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薛济民 9 9 0 0 否 1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
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
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 年度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1、2021 年,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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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事 2、《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2021 年 1
会第五次会 事前认可意见
月 26 日
议
3、《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
前认可意见
2、2021 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独立意见
1、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2、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
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第四届董事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会第五次会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月 26 日
议 意见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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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
第四届董事 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会第八次会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
月 14 日
议 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8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会第九次会
月 17 日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1 年 11
会第十二次 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月 15 日
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1 年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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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要对选举公司独立董
事、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进行了审议,维护公司及股
东权益。
四、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
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
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2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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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
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济民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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