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鉴证 报告 天衡专字(2022)00309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2)00309号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 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2022修订)、《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相 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 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 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包括对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所依据标准的适当性作出评价。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该报告关于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 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2022 年 3 月 29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及掌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认真核查,现对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1,667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4.38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40,64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47.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94.42万元,上述款 项以及划转的发行费用1,527.04万元共计人民币36,921.46万元已于2017年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7) 0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 2017 年-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 明细 工程项目支出 银行手续费 归还银行借款 支出小计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余额 动资金 2017 年度 13,656.39 - - 6,000.00 19,656.39 334.92 16,072.95 2018 年度 353.95 - - - 353.95 367.38 16,086.38 2019 年度 854.55 - - - 854.55 991.10 16,222.93 2020 年度 2,812.92 - - - 2,812.93 398.01 13,808.02 2021 年度 1,207.63 - - - 1,207.63 392.15 12,992.54 合计 18,885.44 - - 6,000.00 24,885.44 2,483.56 12,992.54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电力电缆连接件和GIL 扩建项目。截至2017年03月 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099.56万元,并由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0379 号),公司于2017年4月5日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99.5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于2017年4月5日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为人民币12,992.54 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储存 专 户实际 余额 2,992.54万 元,实 际余额 与应存 余额差 异人民 币-10,000.00 万元 ,为公 司使 用 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考虑上述影响后,与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一致。具体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 存储方式 资金用途 电力电缆连接件和GIL扩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3100768876 2,992.54 活期 建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519902382310605 - 销户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合计 2,992.54 (二)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803,081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38.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481,501,632.5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7,064,052.2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1,464,437,580.36 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汇入公司账户。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67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6,443.76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 3,769.37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12,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81.68 减:补充流动资金 28,5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56.0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储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 资金用途 方式 中信银行溧阳支行 8110501011901681169 1,704.69 活期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50740180806909505 651.38 活期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溧阳支行 1213100000014196 - 活期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 合计 2,356.0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经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7年3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 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 万 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 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证券。专户存储银 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专户存储 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各方均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年6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 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国泰君安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泰君安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国泰君安的调查与查询。国泰君安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国泰君安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 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泰君安。专户存储银行 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的(以两者孰低为准),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以 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泰君安出具对账单或向国泰君安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国泰君安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存储银行、国泰君安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各方均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三、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1,838.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77.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15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资进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订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投入金额 度(%)(3)=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 否 29,394.42 29,394.42 1,207.63 18,885.44 64.25% 10,287.76 是 否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 6,000.00 100.00%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394.42 35,394.42 1,207.63 24,885.44 70.31% 二、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 1、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否 104,298.68 104,298.68 3,769.37 3,769.37 3.61% 否 否 2、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否 13,645.08 13,645.08 - - 0.00% 否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28,500.00 28,500.00 28,500.00 28,500.00 100.00%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6,443.76 146,443.76 32,269.37 32,269.37 22.04%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81,838.18 181,838.18 33,477.00 57,154.81 31.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1、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布局分布推进,其中 GIL 产品前期主 要进行市场培育和推广。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GIL 扩建部分已达到建成状态,预计效益实现情况良好。 电力电缆连接件扩建部分于 2019 年开始实施,由于 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在 2020 年上半年对电力电缆连接件项目既定的土建、厂房新 建、设备购置等建设事项无法按期执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投资进度。鉴于目前电力电缆连接件需求增速相对稳定,公司通过设备升级、 工艺改进等技术改造,电力电缆连接件现有产能水平基本满足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市场需求,公司拟不再进行该项目中电力电缆连接件的产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建设。 2、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和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和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的厂房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实施,按现有工程进度预计于 2022 年二季度左右封顶。除厂房外,GIL 产线主要设备 正在开展招标,智慧模块化变电站产线规划前期工作正在开展但仍需要较长时间的调研与评估。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尚未开展, 相关前期建设规划正在开展,相关外部合作伙伴的沟通工作正有序进行,待相关条件达成后,公司会尽快推进该项目开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3,099.56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天衡专字(2017)00379 号)。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493.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79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后续公司向金元证券购买了 1 亿 元相关保本理财产品,其余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后续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溧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东 海证券溧阳南大街营业部购买了11.20亿元相关保本理财产品,其余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注: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 “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等)129,925,353.05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