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4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
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
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徐星美:
2023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薛济民:
2023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刘鹏: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