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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锐钴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1-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寒锐钴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亚平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存兵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金亚平、杜存兵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情况;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及公司公告;
(3)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证券部人员进行访谈;
(4)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走访。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是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不适用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
报告、公司三会材料;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不适用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是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是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等、公告、互动易网站;访
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相关财务报
告;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不适用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不适用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不适用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不适用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审阅相关文件及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划转流水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是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否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记录,访谈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定期报告,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材料、抽查公司大额资金的付款审批手续、会
计凭证、原始凭据等,访谈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是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金亚平                       杜存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