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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2021-105 寒锐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5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21 日,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
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
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9 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65.36 万股新股,根据申
购情况确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3,473,169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6.80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901,275,99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614,004.66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867,661,994.54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实施单位
                                                   资金金额
10000 吨/年金属量钴新材料及 26000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
                                    190,127.60   186,766.20
      吨/年三元前躯体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190,127.60   186,766.20



    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8,390.35 万元(含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313.62 万元),剩余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172,389.64 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建设周期内存在部分募
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拟使用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
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
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
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1、投资风险

       (1)本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较高程度保证公司收回投资本金,但投资的实际
收益尚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上述额度内资金的投资品种及期限:上述授权投资额度内的资金
只能购买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购买
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对理财资
金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发布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关于本次投资的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维护公司
正常生产运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
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2、本次运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
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
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
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寒锐钴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其他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