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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锐钴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议)2022-04-15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
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1年2月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
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1年2月5日至2021
年12月31日,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
对、弃权的情形。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
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事姓名    会次数                  缺席   大会次数                 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陈议       11       11     0      0        2        2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
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
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关
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5、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拟将相关项目改建为电积铜生产线及氢氧化钴生产线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1、审计委员会: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了4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1年审计
机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事项、变更会计政策、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
检查报告、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
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制度、聘请港股上市申报会计师、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2、提名委员会: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了3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公司董
事角色、聘任负责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沟通的授权代表及公司秘书、按照
H股上市公司要求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对2021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
见。

    4、战略委员会: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了2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等相关事项、公司对外投资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
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
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
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
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特此报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议

                                           邮箱:13905169091@139.com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