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2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业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国平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刚                      联系电话:0755-837074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督导期间列席了一次董事会、一次监事会、
                                          一次股东大会。公司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监事会时,会将会议议题和内容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督导期间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的三会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
                                          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为年度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新聘任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2、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对外投资了深圳维智
                                          智慧物联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
                                          资额不超过 3000 万。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条件成就,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新聘任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
                                          进行了信息披露。
                                          2、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对外投资设立了深圳
                                          维智智慧物联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目前尚未实
                                          际出资。
                                          3、《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0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并购重组、再融资最新审核理念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    是                      不适用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3、公司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赔偿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劳务用工
                                              是                      不适用
风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18 年 3 月 23 日,国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2018〕59 号),截至目前,
交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毕;2018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陕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西监管局对保荐机构担任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及整改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过程中的未尽职尽责的行为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陕证监措施字〔2018〕37 号)。
                            截止目前,对于须整改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采取了后续管
                            控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       尹国平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