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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测导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4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日第二届董
事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新建厂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新建厂房的议
案》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新建厂房的决议:购买位于上海
市青浦区青浦工业园 F-29-05(0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用地面积为 31,219 平
方米(约 46 亩)。同意公司将该地块作为公司新增用地用于新建厂房,预计土地
购买及新建厂房总投资 35,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 30,000 万元,设备投
资 5,000 万元。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后期新建厂房计划,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符合公司
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以下无正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云中




          甘为民




          施   俭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