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300627 证券简称:华测导航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14:30在上海市
青浦区高泾路599号D座3楼307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9日15:00至2019年1月10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名,代表股份177,78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173,923,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4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股份3,860,93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0%。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7名,代表股份11,661,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72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证券代码:300627 证券简称:华测导航 公告编号:2019-00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7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0,43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4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7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0,43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4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7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证券代码:300627 证券简称:华测导航 公告编号:2019-005
权股份总数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0,43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4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及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吕卿律师、苏致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