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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施俭)(离任)2021-04-22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年度述职报告(施俭)(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施俭,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
 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0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
 司提交的每项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及列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
 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
 和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施俭       9         1           8          0         0           否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议案。
    2、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为供应链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修订后
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期间,本人作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召开的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
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为供应链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共 13 项议案。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 2020 年度召开的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
注公司的经营环境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了解
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趋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0 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2020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公司不存在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
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施俭
                       2021 年 4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施   俭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