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二〇二一年六月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华测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 号) 批复,同意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导航”、 “公司” 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保荐”、 “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作为华测导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华测导航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华测导航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符合华测导航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6 月 8 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3.15 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 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 2 行价格为 26.02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为发行底价的 1.12 倍。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0,745,580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0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 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10,376.00 169,399,983.52 6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12,990.00 80,999,999.80 6 北京国寿泰和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 2,305,918.00 59,999,986.36 6 (有限合伙)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 1,921,598.00 49,999,979.96 6 合伙) 5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17,909.00 44,699,992.18 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6 1,537,279.00 39,999,999.58 6 业(有限合伙)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银行- 7 1,345,119.00 34,999,996.38 6 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152,959.00 29,999,993.18 6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2,959.00 29,999,993.18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6,095.00 27,999,991.90 6 11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37,663.00 26,999,991.26 6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 12 999,231.00 25,999,990.62 6 雪宝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风景 13 960,799.00 24,999,989.98 6 1 号投资基金 14 广州富乐信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3,935.00 22,999,988.70 6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3,935.00 22,999,988.70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 16 股票型养老基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883,935.00 22,999,988.70 6 份有限公司 3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83,935.00 22,999,988.70 6 高投产控睿选一号(武汉)股权投资基 18 883,935.00 22,999,988.70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杨毛志 883,935.00 22,999,988.70 6 20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1,075.00 15,900,171.50 6 合计 30,745,580 799,999,991.60 -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99,999,991.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4,990,780.4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5,009,211.13 元。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 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 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4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建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 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1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0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 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 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批复, 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上海华 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 5 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99 名(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具体 包含: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监高及前述主体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陆股通)后的 13 家、基金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2 家、保险机构 6 家、 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46 家。 自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本次发行方案至申购前,新增 24 名 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上述 24 家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在收到认购意 向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上述新增投资者进行了核查:上述新增对象与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 24 名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张继跃 4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吴建昕 6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张奇智 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 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唐文 11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孔斌 13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湘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 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23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T 日)9:00 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 述投资者发送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 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 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 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00-12: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42 份申购报价单。截至 6 月 10 日中午 12:00 前, 除 11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共有 30 家投资者按照《认购 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除 1 家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 金为无效报价外,其余 41 家投资者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此外,另有 1 家投资者未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发送申购报价 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与律师的共 同核查确认,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按时足 是否为 报价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额缴纳申购 有效申 档位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购 1 26.10 16,940.00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2 25.10 42,030.00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25.83 24,560.00 不适用 是 1 26.90 8,100.00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2 25.38 24,300.00 7 是否按时足 是否为 报价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额缴纳申购 有效申 档位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购 3 24.08 27,050.00 1 25.60 5,000.00 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25.10 22,300.00 不适用 是 3 23.30 23,000.00 1 27.35 2,800.0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25.85 10,110.00 不适用 是 3 24.32 17,840.00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26.00 8,000.00 不适用 是 7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26.02 4,600.00 不适用 是 8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27.16 4,470.00 不适用 是 1 26.90 3,000.00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26.00 3,800.00 不适用 是 3 24.00 4,100.00 10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25.80 2,600.00 不适用 是 11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26.76 2,300.00 不适用 是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太平资 1 27.49 5,000.00 12 否 否 产定增 18 号(利鼎)资管产品 2 23.44 8,000.00 1 27.35 2,500.0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银行-鑫 13 2 26.14 3,500.00 是 是 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3 24.77 4,50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 1 26.85 2,300.00 14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是 是 公司 2 23.55 2,310.00 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5.78 20,400.00 是 是 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4.38 4,000.00 是 是 1 26.00 3,000.00 17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23.20 5,000.00 1 27.07 2,700.00 18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2 25.63 4,600.00 1 24.02 3,000.00 1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23.15 3,000.00 2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 25.00 2,300.00 是 是 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5.00 2,300.00 是 是 1 25.30 2,300.00 22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24.30 2,600.00 是 是 3 23.30 3,000.00 1 27.38 2,300.00 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25.99 3,000.00 是 是 3 24.99 4,000.00 8 是否按时足 是否为 报价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额缴纳申购 有效申 档位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购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5.91 2,300.00 是 是 1 26.03 6,000.00 北京国寿泰和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5 2 24.59 6,000.00 是 是 限合伙) 3 23.15 6,000.00 1 26.35 5,000.00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6 2 25.18 5,500.00 是 是 伙) 3 24.02 6,000.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 28.20 4,000.00 27 是 是 (有限合伙) 2 23.50 5,000.00 1 27.00 3,000.00 2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 25.50 4,000.00 是 是 3 23.50 5,000.00 1 25.70 4,920.00 上海方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广定增壹 29 2 24.02 4,920.00 否 否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 23.15 4,920.00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 30 1 27.16 2,600.00 是 是 宝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风景 1 号 1 26.50 2,500.00 31 是 是 投资基金 2 23.28 4,00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 32 1 25.98 2,500.00 是 是 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圣远 1 号 33 1 23.28 2,300.00 是 是 A 期私募投资基金 34 广州富乐信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28.18 2,300.00 是 是 高投产控睿选一号(武汉)股权投资基金 35 1 26.20 2,300.00 是 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 36 1 25.50 2,300.00 是 是 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25.10 6,200.00 37 何书元 2 24.30 6,220.00 是 是 3 23.66 6,250.00 1 25.05 4,900.00 38 祝惠君 2 24.15 4,950.00 是 是 3 23.65 5,000.00 39 张奇智 1 25.06 5,000.00 是 是 1 25.70 2,930.00 40 吴广旭 2 24.70 2,940.00 是 是 3 23.70 2,950.00 41 张继跃 1 24.88 2,500.00 是 是 9 是否按时足 是否为 报价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额缴纳申购 有效申 档位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购 42 朱玉妹 1 25.01 2,500.00 是 是 43 杨毛志 1 26.20 2,300.00 是 是 (三)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价格为 26.02 元/股,发行股数 30,745,580 股,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91.60 元。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10,376.00 169,399,983.52 6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12,990.00 80,999,999.80 6 北京国寿泰和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 2,305,918.00 59,999,986.36 6 (有限合伙)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 1,921,598.00 49,999,979.96 6 合伙) 5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17,909.00 44,699,992.18 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6 1,537,279.00 39,999,999.58 6 业(有限合伙)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银行- 7 1,345,119.00 34,999,996.38 6 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152,959.00 29,999,993.18 6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2,959.00 29,999,993.18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6,095.00 27,999,991.90 6 11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37,663.00 26,999,991.26 6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 12 999,231.00 25,999,990.62 6 雪宝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风景 13 960,799.00 24,999,989.98 6 1 号投资基金 14 广州富乐信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3,935.00 22,999,988.70 6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3,935.00 22,999,988.70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 16 股票型养老基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883,935.00 22,999,988.70 6 份有限公司 1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83,935.00 22,999,988.70 6 高投产控睿选一号(武汉)股权投资基 18 883,935.00 22,999,988.70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杨毛志 883,935.00 22,999,988.70 6 20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1,075.00 15,900,171.50 6 10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合计 30,745,580 799,999,991.60 -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等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本次发行方案的 规定。 (四)认购对象关联方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五)认购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拟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 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 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杨毛志均以其自有资 金参与认购,上述认购对象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 登记。 2、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 该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 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 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3、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招 商证券资管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荣基金 11 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参与认购。经核查, 上述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4、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富乐信晟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 3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风景 1 号投资基金、珠海金藤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投产控睿选一号(武汉)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国寿泰和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 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及《关于企业年金养 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养老金产品,已按照规定于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 (六)认购对象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 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北京国寿泰和一期股权投资合伙 3 专业投资者(二) 是 企业(有限合伙) 12 产品风险等级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4 专业投资者(二) 是 (有限合伙) 5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6 专业投资者(二) 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 7 专业投资者(二) 是 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四) 是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11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纽富斯雪宝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专业投资者(二) 是 金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 13 专业投资者(二) 是 成风景 1 号投资基金 广州富乐信晟投资合伙企业(有 14 专业投资者(二) 是 限合伙)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6 选三号股票型养老基金产品-中 专业投资者(二) 是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高投产控睿选一号(武汉)股权 18 专业投资者(二) 是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杨毛志 专业投资者(五) 是 20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一) 是 经核查,上述 20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 13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 相关规定。 (八)缴款与验资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20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953 号),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方正保荐 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799,999,991.60 元。 2021 年 6 月 17 日,方正保荐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 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954 号),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止 ,公 司本次 向特 定对象 发行 股票实 际已 发行人 民币 普通股 30,745,58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26.0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99,999,991.6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4,990,780.47 元(不含增值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85,009,211.13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30,745,58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54,263,631.13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 合认购邀请文件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 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14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发行人对此进行了 公告。 2021 年 1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发行人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 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 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 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 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15 (以下无正文) 16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闫瑞生 张国军 法定代表人: 陈 琨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