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300627 证券简称:华测导航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测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华测”)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参与竞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东 二 产 业 园 黄 龙 山 西 路 房 地 产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
二、交易进展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于
2022年1月24日,武汉华测作为受让方与出让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
司(以下简称“发展总公司”)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二产业园黄龙山西路房地
产项目签订《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
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
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二产业园黄龙山西路房地产。
2、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资产范围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二产业园黄龙
山西路32228.95平方米房地产,包括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二产业园黄龙山西路
30584.61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4栋房产,以及厂区内配套的供水、
供电、围墙、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
3、转让标的经有资质的武汉天马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21
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鄂永资评报字[2020]第WH0118号《资产评估报告》。
经评估,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7000.77万元。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已经发展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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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武汉华测认可。
4、转让标的于2021年6月25日起由武汉华测租赁使用,租赁期限至2026年6
月24日,承租人即为本合同受让方。
5、转让标的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
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
等强制性措施。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1、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发展总公司将本合同转让标的以
人民币17000.77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武汉华测。武汉华测按照发展
总公司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武汉华测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30%(不低于30%,含保
证金)即:人民币5,100.231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
结算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11,900.539万元,武汉华测应当自产权交易凭证办理
完毕后六个月内直接支付至发展总公司,并承担自产权交易凭证办理完毕之日起
至实际付款之日产生的利息,利息标准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1年期报价利率计算。
3、自本合同生效且武汉华测支付30%转让价款后30日内,发展总公司配合
武汉华测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办理转让标的产权交易凭证。
(三)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1、发展总公司应在武汉华测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武汉华
测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2、武汉华测获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转让标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
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发展总公司
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发展总公司应在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至武汉华测后,将标的资产移交给武
汉华测。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大,公司决议借助武汉的地域、专业人才、环境
等各方面资源优势,将武汉华测打造为公司的武汉研发和制造基地,搭建公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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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精度卫星导航技术及无人机、实景三维、新型基础测绘、智慧城市等应用的
研发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无人机、激光雷达应用领域的技术实力,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购买资产是为了建设公司武汉研发和制造基地,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以及科研能力的提升提供支撑,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