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葛伟军)2022-04-27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葛伟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葛伟军,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1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提
交的每项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及列席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
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
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重大事项符合法
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阅
读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无
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葛伟军 9 1 8 0 0 否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为供应链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
1、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1 年度召开的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第二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供应
链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四季度内审报告>及<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的议案共 24 项议案。
2、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度召开的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共 9 项议案。
3、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 2021 年度召开的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
注公司的经营环境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了解
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趋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 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2021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公司不存在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葛伟军
2022 年 4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葛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