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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测导航: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2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循专户存放、
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
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2022 年 8 月 11 日


                               (以下无正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义




          葛伟军




          黄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