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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吾高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7-08-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吾高科(30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翼                         联系电话:021-38674773

保荐代表人姓名:郁韡君                       联系电话:021-386764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已督导久吾高科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及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份的主要
                                                            是       不适用
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是       不适用

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新股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是       不适用
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的承诺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1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   翼                  郁韡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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