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18-005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4,8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2%,其 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9,54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1号)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吾高科”)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1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804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414 万股。 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41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权 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14万股增加至10,262.4万股。 综上所述,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2.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为7,68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 下承诺: (1)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上海青骓蹑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骓蹑影”)、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工大资产公司”)、杭州维思捷 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思捷朗”)、南京捷奕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捷奕创投”)、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维思投资”)、邢卫红、范益群、杨刚、杨建民、金万勤、 张宏、黄培、王沛、WANG ZHAOHUI、刘飞、陈先钧、王肖虎、漆虹、潘锁良、周 邢、吴健、杨积衡、王志员、方遒、王怀林、景文珩、陈日志、汪效祖、梁小军、 魏煦、晋欣蕾、魏晓菁、李卫星、顾学红、时权、时蓓、时蕾、时华、时衡、时 量、王凤仪、郭圣超、胡金寿、吴耀忠、孙丽萍、时盛、陆骏、束元松、林金娣、 吴达奎、张岳泉、杜德华、徐巧月、陆娟英、王维荣、朱静维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久吾高科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久吾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刘飞、潘锁良、方遒、魏煦、晋欣蕾、王肖虎、杨积衡作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 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久吾高科 上市后6个月内如久吾高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所持有久吾高科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久吾高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久吾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国有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负有国有股转持义 务。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南工大资产公司将根据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股数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南工大资产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青骓蹑影、南工大资产公司、维思捷朗 承诺: 1)自所持久吾高科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 累计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50%。 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充分考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减持对公司二级市 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等因素。 2)所持股票限售期(包括前述股票锁定期满之日后的12个月)结束后,进 行减持前,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允 许的方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 司亦不存在对前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8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2%,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9,54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7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股东名称/姓名 备注 号 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青骓蹑影 11,520,000 11,520,000 5,760,000 注1 2 南工大资产公司 7,504,000 7,504,000 3,752,000 注1 3 维思捷朗 6,612,000 6,612,000 3,306,000 注1 4 邢卫红 2,720,438 2,720,438 2,720,438 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2,576,000 2,576,000 2,576,000 6 范益群 2,400,438 2,400,438 1,714,738 注2 7 捷奕创投 2,081,280 2,081,280 2,081,280 8 维思投资 1,283,952 1,283,952 1,283,952 9 杨刚 640,000 640,000 140,000 注3 10 金万勤 480,000 480,000 480,000 11 杨建民 480,000 480,000 480,000 12 张宏 400,000 400,000 400,000 13 王沛 320,438 320,438 320,438 14 黄培 320,438 320,438 320,438 15 WANGZHAOHUI 320,438 320,438 320,438 16 刘飞 320,000 320,000 80,000 注4 17 漆虹 320,000 320,000 320,000 18 潘锁良 320,000 320,000 80,000 注4 19 周邢 320,000 320,000 320,000 20 吴健 320,000 320,000 320,000 21 陈先钧 320,000 320,000 320,000 22 王肖虎 320,000 320,000 80,000 注4 23 杨积衡 240,000 240,000 60,000 注4 24 方遒 240,000 240,000 60,000 注4 25 王志员 240,000 240,000 240,000 26 王怀林 163,699 163,699 163,699 27 景文珩 160,000 160,000 160,000 28 汪效祖 160,000 160,000 160,000 29 陈日志 160,000 160,000 160,000 30 魏煦 160,000 160,000 40,000 注4 31 晋欣蕾 160,000 160,000 40,000 注4 32 李卫星 160,000 160,000 160,000 33 梁小军 160,000 160,000 160,000 34 顾学红 160,000 160,000 160,000 35 魏晓菁 160,000 160,000 160,000 36 时华 49,847 49,847 49,847 37 时量 49,847 49,847 49,847 38 时蕾 49,847 49,847 49,847 39 时蓓 49,847 49,847 49,847 40 时权 49,846 49,846 49,846 41 时衡 49,846 49,846 49,846 42 王凤仪 48,000 48,000 48,000 43 郭圣超 32,439 32,439 32,439 44 胡金寿 32,000 32,000 32,000 45 吴耀忠 32,000 32,000 32,000 46 孙丽萍 24,000 24,000 24,000 47 时盛 21,360 21,360 21,360 48 张岳泉 16,000 16,000 16,000 49 林金娣 16,000 16,000 16,000 50 束元松 16,000 16,000 16,000 51 陆娟英 16,000 16,000 16,000 52 吴达奎 16,000 16,000 16,000 53 杜德华 16,000 16,000 16,000 54 陆骏 16,000 16,000 16,000 55 徐巧月 16,000 16,000 16,000 56 王维荣 16,000 16,000 16,000 57 朱静维 8,000 8,000 8,000 合计 44,864,000 44,864,000 29,540,300 注1:青骓蹑影、南工大资产公司、维思捷朗承诺: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 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 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累计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 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50%。因此,前述股东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其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份总数的50%。 注2:范益群持有的685,7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等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 即可上市流通,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714,738股。 注3:杨刚持有的5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等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 可上市流通,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40,000股。 注4:截止本公告日,刘飞担任公司董事,潘锁良、王肖虎、杨积衡、方遒、 魏煦、晋欣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前述人员做出的承诺“在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前述股东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数量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吾高科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等各项承诺;久吾高科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久吾高科对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久吾高科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