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18-020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
更。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
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等相关会计处
理,以及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照财政部发布上述文件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
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2016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3,521.48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14,303.39 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7,824.87 元;对
2016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3,521.48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14,303.39 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7,824.87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