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跟踪报告2018-04-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吾高科(30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翼 联系电话:021-38674773
保荐代表人姓名:郁韡君 联系电话:021-386764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次。保荐机构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
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询,并通过核对
明细账、原始凭证等方式核查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
文件一致 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公司存在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落后于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预计投资进
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
要求,对该等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
重新进行论证,并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
1
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议案》,经审
慎考虑,公司决定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调整为:募集资金 10,469.06 万元计划
于 2019 年 5 月前投入完毕。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进度落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
预计投资进度的情形。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议案》,经审
慎考虑,公司决定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调整为:募集资金 10,469.06 万元计划
于 2019 年 5 月前投入完毕。保荐机构后
续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未发生变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实际
公司已于 2018 年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
4 月 14 日召开了
时,发现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
第六届董事会第
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落后于招
十次会议,会议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预计
审议通过了《关
投资进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
于调整募集资金
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投资进度的议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案》,经审慎考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虑,公司决定将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调整募集资金投
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
资计划调整为:
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该
募 集 资 金
等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
10,469.06 万元计
新进行论证,并在 2017 年年度
划于 2019 年 5 月
报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前投入完毕。。
投资计划。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及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份的主要
是 不适用
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是 不适用
3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新股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对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是 不适用
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的承诺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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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 翼 郁韡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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