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18-072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0 月 23 日,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
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18 年 11 月 6 日
(二)授予价格:8.87 元/股。
(三)授予数量:293 万股
(四)授予对象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占公司目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党建兵 董事长 50 14.49% 0.49%
2 范克银 董事、总经理 50 14.49% 0.49%
副总经理、董事
3 程 恒 20 5.80% 0.19%
会秘书
4 王肖虎 副总经理 20 5.80% 0.19%
5 潘锁良 副总经理 15 4.35% 0.15%
6 杨积衡 副总经理 15 4.35% 0.15%
7 魏 煦 副总经理 15 4.35% 0.15%
8 晋欣蕾 副总经理 15 4.35% 0.15%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9 93 26.96% 0.91%
人员(27 人)
合计 293.00 84.93% 2.86%
(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5 万股,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 36 人变更为 35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8 万股变更为 293 万股,
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情况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一致。
(六)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
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会验
字[2018]617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624,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02,624,000 元。
根据贵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规定,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9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05,554,0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党建兵、范克银、
程恒等 35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2,93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624,0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 102,624,000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64,140,000 元已经中汇会计师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第 0670
号验资报告;股本人民币 38,484,000 元为以公司总股本 64,14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 股的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增加的股本。截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554,000 元,累计股本为
人民币 105,554,000 元。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
四、股份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320,000 32.47 2,930,000 36,250,000 34.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69,304,000 67.53 69,304,000 65.66
总股本 102,624,000 100 2,930,000 105,554,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105,554,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43 元/股。
六、其他说明
本次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