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青骓蹑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 捷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董事刘飞、高级管理人员王肖虎、潘锁良、晋欣蕾、杨积衡、魏煦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0)。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青骓蹑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青骓蹑影”),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维思捷朗”)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捷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捷奕创投”)、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维思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4 月 12 日,青骓蹑影,维思捷朗及其一致行动人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现将前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2、持本公司股份 5,7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4569%)的股东青 骓蹑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7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456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3、维思捷朗持有本公司股份 4,678,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3%;捷 奕创投持有本公司股份 657,2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2%;维思投资持有本 公司股份 448,7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3%。截至目前,维思捷朗、捷奕创 投、维思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784,24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5.48%。 维思捷朗、捷奕创投、维思投资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 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784,24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的 5.4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4、持本公司股份 3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032%)的董事刘飞 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58%),若减持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 整。 5、持本公司股份 5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26%)的高级管理 人员王肖虎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32%),若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6、持本公司股份 3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695%)的高级管理 人员潘锁良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9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24%),若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7、持本公司股份 3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937%)的高级管理 人员晋欣蕾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7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34%),若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8、持本公司股份 3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26%)的高级管理 人员杨积衡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8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82%),若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9、持本公司股份 3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937%)的高级管理 人员魏煦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7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34%),若减持 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 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截至2019年4月12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 青骓蹑影,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维思捷朗及其一致行动人捷奕创投、维思投资 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前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大宗交易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4.41 330,000 0.3216% 大宗交易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55 369,000 0.3596% 大宗交易 2018 年 11 月 19 日 15.25 350,000 0.3411% 大宗交易 2019 年 1 月 23 日 13.92 300,000 0.2842% 大宗交易 2019 年 2 月 18 日 13.85 360,000 0.3411% 青骓蹑影 2018 年 11 月 9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6.22 609,500 0.5939% 2018 年 11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7.17 1,389,000 1.3159% 2019 年 4 月 12 日 合计 3,707,500 3.5574% 2018 年 10 月 31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6.67 1,014,000 0.9724% 2019 年 4 月 12 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 维思捷朗 大宗交易 14.36 660,000 0.6253% 2019 年 4 月 12 日 合计 1,674,000 1.5977% 2018 年 10 月 31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6.08 637,492 0.6075% 2019 年 4 月 12 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 捷奕创投 大宗交易 14.31 700,000 0.6632% 2019 年 4 月 12 日 合计 1,337,492 1.2707% 2018 年 10 月 31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6.14 393,700 0.3755% 2019 年 4 月 12 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 维思投资 大宗交易 14.39 390,000 0.3695% 2019 年 4 月 12 日 合计 783,700 0.7450%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青骓蹑影 合计持有股份 9,467,500 9.2254% 5,760,000 5.45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67,500 9.2254% 5,760,000 5.45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6,352,200 6.1898% 4,678,200 4.4320% 维思捷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2,200 6.1898% 4,678,200 4.43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994,780 1.9438% 657,288 0.6227% 捷奕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4,780 1.9438% 657,288 0.62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232,452 1.2009% 448,752 0.4251% 维思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2,452 1.2009% 448,752 0.42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公司首次授予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2,930,000 股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上表格中 “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减持前公司总股本 102,624,000 股为基础进行计算;“减持后持有股 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减持后公司总股本 105,554,000 股为基础进行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青骓蹑影、维思捷朗、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 青骓蹑影、维思捷朗、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3、 青骓蹑影、维思捷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截至本公告日,其严格履行了承诺。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青骓蹑影 5,760,000 5.4569% 维思捷朗 4,678,200 4.4320% 捷奕创投 657,288 0.6227% 维思投资 448,752 0.4251% 刘飞 320,000 0.3032% 王肖虎 520,000 0.4926% 晋欣蕾 310,000 0.2937% 潘锁良 390,000 0.3695% 杨积衡 330,000 0.3126% 魏煦 310,000 0.29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青骓蹑影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根据青骓蹑影的有限合伙协议约定,需要对该投资项目在 存续期内按照计划变现退出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公司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进行) 5)减持数量及比例:在减持期间内,青骓蹑影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4569%),其中:(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青骓蹑影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青骓蹑影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青骓蹑 影减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青骓蹑影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青骓蹑影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久吾高科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久吾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所持久吾高科股票 锁定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累计转让的公司股份总 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50%。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 的,将充分考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等因 素。3)所持股票限售期(包括前述股票锁定期满之日后的 12 个月)结束后,进 行减持前,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允 许的方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青骓蹑影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 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维思捷朗及其一致行动人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基金存续期间临近届满,因此需要对各项投资项目的退出 做相应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公司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进行)。 5)减持数量及比例:维思捷朗、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5,784,24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4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减持期间内,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维思捷朗、捷奕创投以及 维思投资三家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维思捷朗、捷奕创投以及维思投 资三家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维思捷朗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维思捷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久吾高科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久吾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所持久吾高科股票 锁定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累计转让的公司股份总 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50%。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 的,将充分考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等因 素。3)所持股票限售期(包括前述股票锁定期满之日后的 12 个月)结束后,进 行减持前,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允 许的方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维思捷朗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 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董事刘飞、高级管理人员王肖虎、潘锁良、晋欣蕾、杨积衡、魏煦减持 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公司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飞 80,000 0.0758% 王肖虎 130,000 0.1232% 潘锁良 97,500 0.0924% 晋欣蕾 77,500 0.0734% 杨积衡 82,500 0.0782% 魏煦 77,500 0.0734% 合计 545,000 0.5163%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飞、王肖虎、潘锁良、晋欣蕾、杨积衡、魏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久吾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久吾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至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久吾高科上市后 6 个月内如久吾 高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所持有久吾高科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 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久吾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久吾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刘飞、王肖虎、潘锁良、晋欣蕾、杨积衡、魏煦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青骓蹑影、维思捷朗、捷奕创投、 维思投资、刘飞、王肖虎、潘锁良、晋欣蕾、杨积衡、魏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青骓蹑影、维思捷朗、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刘飞、王肖虎、潘锁良、 晋欣蕾、杨积衡、魏煦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青骓蹑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 知函》、《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捷奕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 告知函》、《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刘飞、王肖虎、潘锁良、晋欣蕾、杨积衡、魏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