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06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19-049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3日下
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
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党建兵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创业板上
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
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
未来经本次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400 万元(含 25,4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
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
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
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
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转股价格调整
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
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
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可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
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
(4)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及 10%以上的持有
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5,4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 29,625.38 25,400.00
上述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公司编制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
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
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
调整和补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条款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
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
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评级安排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协
议、合同、声明、承诺函、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
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
合同和重要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办理本
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根据
监管部门的意见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
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
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
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结果,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其他与此相关的其他变更事
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交易等相关事宜;
7、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
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
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
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2、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
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除了第 5、6、10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
效,其余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
起计算。
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则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
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
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党建兵先生、范克
银先生、陈晓东先生、韩连生先生、程恒先生、贾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
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
逐项投票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吕伟先生、郭立玮
先生、陈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吕伟先生、郭立玮
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红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
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
逐项投票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 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并出
具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2019 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
作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5 日